在南通海安,一群六旬以上的老年人以“他人占用村集体土地”为名,采用软暴力方式,向在本村经营商铺、企业的外乡人,索取“土地租金”等相关费用。日前,海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九名被告人因寻衅滋事罪受到法律的严惩,并被定性为恶势力犯罪。
程某、魏某、韩某等九人是海安城东镇南屏村村民,九人年龄均在六十岁以上。主犯,也是年龄最大的程某已经81岁。2011年,九名被告的土地被征用,作为被征地农民,每个月都享有一定的保障收入,尽管老来衣食无忧,但是看到外乡人在自己被征用的土地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他们觉得自己获得的补偿太少了。
据南通海安法院刑庭副庭长许晓莉介绍,这群老人认为自己是花甲古稀之人,只要不把人打死打伤,法律就管不了他们。因此他们就利用自己年纪大了,其他人不敢碰的心理,达到榨取这些企业或者店铺钱财的目的。
2016年1月,程某纠集赵某等16人,携带凳子、农具、被子等物品,来到外乡人许某经营的电动车店,以仓库占用村集体土地以及仓库门开在程某祖坟上为由,干扰许某正常经营,向许某索得所谓的“租金”八千元。许晓莉介绍,这群老人的土地已经被国家征用了,他们也获得了一定的土地安置费用,承租户使用土地也是合法的,程某等人以收取土地租金的名义,向承租户要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尝到甜头后,程某等人故伎重演。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他们多次采用聚众造势、静坐堵门、威胁拉电等软暴力的方式,强行索要钱财共计近4万元。许晓莉表示,程某这些人借故生非,采取一些滋扰、静坐等软暴力的方式,情节严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这个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此外,程某以暴力的方式,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阻碍执法,涉嫌妨碍公务罪。
许晓莉介绍,犯罪时70周岁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数罪并罚后对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他的几个被告人也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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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黄元 南通台 编辑/秀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