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议案聚焦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日前,市人大代表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情况进行现场视察,先后到江都、广陵、邗江、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了解相关区域住宅试点加装电梯情况。
2018年7月,原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扬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业主自愿、各区主导、多方支持”的原则,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完工和正在施工的既有住宅单元加装电梯试点已有18处,其中10部电梯已完工,8部电梯正在施工。
据悉,我市探索建立了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矛盾调解机制,明确资金补贴范围和公积金提取方法。对市区范围五层及以上多层、多产权普通住宅加装电梯,按照五层16万元、六层18万元、七层及以上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下一步将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试点效应,鼓励房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等依法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聂春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