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卖一个买,交易的Ta们把泰兴警察给引来了,最终被处罚了2000元

2019年06月04日 08:56:34 | 来源:智慧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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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开车,难免违章

扣钱事小,扣分麻烦

12分总是不够用

这就给一些人提供了生财之道

从“买分卖分”中牟利

Ladies and 乡亲们注意了

无论是买分还是卖分

买卖驾驶证计分都是违!法!的!


  6月1日上午,在江苏省泰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卡口中队交通违法处理室里,一中年妇女不停念叨:“帮人家消分得了900元,钱还没焐热被没收不谈,还被罚了2000元,真是倒霉死了,以后打死都不干……”


这是怎么回事?

 

  5月31日下午,家住泰兴大润发附近的汪某(女,44岁)眼见自己的驾驶证清分日期临近,盘算着替别人消分发点小财,就来到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大厅,转悠着打听别人车辆需要扣分的情况。突然,一个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

  “我的车子要扣几十分,这可怎么办啊……”

  说话的是家住泰兴工业园区的羊某(男,43岁),因其老婆所有的苏MDQXXX的小型轿车常在外面跑,非现场违法行为较多,正愁没有驾驶证扣分。

  汪某立即凑上去,问道:“我驾驶证有多余的分,要吗?”

 

  一个要卖,一个要买,两人一拍即合,最终双方商定以100元1分的价格成交,汪某替代羊某处理了两起非现场违法行为,代替消除了9分。

事情就这么愉快的解决啦~

 然而 

并没有 

  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就在汪某心安理得地从羊某手中接过卖分所得的900元钱款时,被在此守候多时的泰兴市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当场抓获。

  据汪某交代,经常听别人说驾驶证的分可以卖钱,她想,反正自己没有车开,能不能把分卖掉,赚点零花钱。

谁知才出手就被抓获

更大的处罚在等着Ta们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因羊某涉嫌由他人替代记分,给予其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汪某涉嫌替代他人记分,给予其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的处罚。

  据了解,此案为《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后,泰兴地区首例对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开出的罚单,标志着泰兴市交警大队开始打击并严惩此类违法行为!

      小编想说句:警察蜀黍棒棒哒!

通讯员:余长江 王晓洁 黄丽花

编辑:郭耀蔚 大 友

校审:耿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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