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入学,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电脑随机派位……
招生
为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近日,宿迁市出台《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在巩固2018年义务教育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阳光招生改革,努力实现招生入学便民利民。
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以县(区)为主”政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和同步招生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各县(区)要健全招生入学预警制度,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起始年级推行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不得在非起始年级招生。
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可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学位供给能力,结合民办学校办学情况,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就近服务区制度,为愿意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学位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学位,积极化解公办学位供需矛盾。出现空余学位的热点公办学校,一般由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在区域内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通过区域统筹、“一校一策”等办法,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文件精神,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集中对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文件原文
宿迁市教育局咨询服务电话
(来源:宿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