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到2019年5月份的南京市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南京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略有下降,其中全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51天,同比减少13天;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全市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22个地表水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18个,占81.8%,同比上升12.5%;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首签书记版责任状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南京市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调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0余次,市人大常委会将 “实施‘263’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专项审议议题,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攻坚良好局面,治污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出台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6大项34项重点任务。市、区两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与“263”办合署办公,挂图作战。
首签书记版“责任状”。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委书记与各区委书记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状,首次确立了党委“一把手”管环保的责任机制。
制定突出问题清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市政府全面梳理、制订形成《南京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全省率先公示。清单共梳理9个方面的64项突出环境问题,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的原则编制细化整改方案组织实施。
强化问题曝光。南京市市区两级电视台曝光环境问题793期,曝光点位973个,整改到位率达96.6%,曝光期数和点位全省第一。建立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每周对曝光件和信访件实施“回头看”,完成省市级548个问题的销号任务并在南京日报刊登销号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污染减排成效显著 SO2年均值下降37.5%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全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51天,同比减少13天,达标率为68.8%,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52天,同比减少10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14天,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O3。全年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为:PM2.5年均值为43μg/m3,超标0.23倍,同比上升7.5%;PM10年均值为75μg/m3,超标0.07倍,同比下降1.3%;NO2年均值为44μg/m3,超标0.10倍,同比上升6.4%;SO2年均值为10μg/m3,达标,同比下降37.5%;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1.4毫克/立方米,达标,较上年下降6.7%;O3日最大8小时值超标天数为60天,超标率为16.4%,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
今年1-5月(截至5月26日),南京市空气优良102天,同比减少3天,其中,优秀天数21天,同比减少1天,空气优良率69.9%,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空气污染44天,其中,轻度污染39天,中度污染5天,重度污染0天。
南京持续滚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将我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方案》执行时间延长至2019年3月底,全面落实“史上最严”的限产、停产、停工等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实现“削峰降值”的管控目标。制定并实施《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等重点活动保障方案,圆满完成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完成石化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钢铁行业烧结、焦化深度减排及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钢铁行业焦炉脱硫脱硝工程、梅山钢铁3#烧结机烟气脱硝工程,全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达到氮氧化物深度减排要求。推进VOCs治理,完成工程机械、船舶、化工、医药、家具等行业476家企业VOCS专项治理任务,对全市石化化工企业储罐开展VOCS排放情况调查,严格督促企业完成限期整治。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在市级层面组建“餐环办”,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358家重点餐饮企业的整治。
有力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76.01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263.04万辆,较2018年底新增汽车4.8万辆。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车辆达标路查专项行动,2018年路检8000余辆,查处超标车200余辆。全年检查加油站195座次,对加油时油气浓度较高的147把加油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1家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使用的加油站立案查处。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组织开展全市各区(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执法业务培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抽检工作,油品抽检结果总合格率为62.8%,较2017年上升24.8个百分点。今年1-5(截至5月24日)月份,共监管机动车环保检测站90余家次,定期检验42万余辆。
通过建立市、区、镇、村、组五级禁烧网络,大力开展网格化巡查执法,2018年,全市未发现卫星火点和巡查火点,未出现因本地焚烧秸秆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落实工地扬尘管控“五达标、一公示”和“日查周报月讲评”制度。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开展工地差别化精细管理,全市建成“智慧工地”143家。全市降尘均值同比下降5.4%。
水环境改善明显 22个考核断面无劣V类
2018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达标率为100%。全市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22个地表水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18个,占81.8%,同比上升12.5%,无劣于Ⅴ类水质断面。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水十条”要求,实施《南京市水污染行动防治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以全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为目标,全面推进47项任务70个重点项目。
2018年,完成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7个自查问题和4个督查组交办问题的清理整治。江浦水源地、中山水库水源地、方便水库水源地和固城湖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
实施《全市“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全年关停整改化工企业24家,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企业22家,整治铸造企业42家。
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及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均实现一级A标准排放。
完成非建成区8条黑臭河道、99个农村黑臭池塘的整治任务,对新发现的问题水体立行立改,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落实“片长制”“管长制”责任体系,完成南京南站和应天大街以南两个重点片区28平方公里内管网试点普查。加大雨污分流建设力度,全年完成雨污分流片区2611个,并对已建片区同步开展“回头看”。
强化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建成南京化工园区龙翔码头和新生圩港区船舶洗舱水和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转运设施,完成47家港口码头污染设施建设。
今年1-4月份,南京市22个列入国家、省“水十条”考核的断面中,所有断面水质均达考核要求,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断面比例为90.9%,无劣Ⅴ类水体断面。7个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全部消除劣Ⅴ类。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全年处罚金额1.36亿元
全年生态环境执法立案查处案件1993件,处罚金额1.36亿元,实施查封扣押283件、限产停产34件、行政拘留移送23件、移送涉刑案源28起。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28人次,对2564家次污染源进行随机抽查。开展城市环境问题巡查督查,实行每日巡查、每周通报、每月考评制度,全年通报各类城市环境问题2722例,下发周工作通报38期,编制考核月报11期,下达专项通报240件,督办提醒交办单15件;拓展巡查内容,增加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汽修店喷漆VOCs治理检查。配合国家、省开展纳污坑塘整治、垃圾焚烧企业专项整治、“十小”企业取缔等6次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加油站专项检查、“散乱污”专项整治等16项专项执法行动。
2018年共接处环境信访投诉37147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8%。其中,“12369”热线共受理查办群众投诉3.3万件次,同比下降10.5%,办理满意率达91.3%,同比上升0.4%。噪声类和大气类投诉仍是群众投诉的热点,噪声类投诉25168件次,占投诉总量的75.4%;大气类投诉7336件次,占投诉总量的19.7%。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汪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