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连续批复了淮安市《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方案,一共2个批次涉及多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这些地方的土地都将被征收为国有,快看看有没有征用到你家!

淮安市2019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9]2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
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2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枚乘路办事处李集村、轮窑村、王李村、许庄村,南马厂乡马厂村、王高村14.665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0.78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枚乘路办事处李集村、轮窑村、许庄村,南马厂乡马厂村、王高村、乡集体8.856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3.522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4.6657公顷;征收土地23.5225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4月30日
淮安市2019年度第1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9]25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
第1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27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南马厂乡东邱村、三联村、王高村、乡集体等4.882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609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南马厂乡东邱村、桂码村、三联村、王高村等28.889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3.771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8822公顷;征收土地33.7713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4月27日
淮安市2019年度第1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第1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34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钵池乡吕庄村,广州路办事处新兴村,徐杨乡兴强村、徐杨村7.043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5.79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钵池乡吕庄村,东湖办事处马庄村,广州路办事处黄元村、邱圩村、小堆村,徐杨乡大砖桥村、兴强村、徐杨村11.41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0.2735公顷(其中耕地0.27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8.734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7.3166公顷;征收土地18.4611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淮安市2019年度第1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第1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3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广州路办事处小堆村,南马厂乡东邱村、马厂村、乡集体,徐杨乡乡集体、熊胡村、严赵村、砖井村15.219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2.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广州路办事处小堆村,南马厂乡马厂村,徐杨乡福康村、熊胡村、严赵村20.76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5.988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5.2198公顷;征收土地35.9888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淮安市2019年度第1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9]25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
第1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38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枚乘路办事处王李村、许庄村、周圩村4.384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99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枚乘路办事处王李村、许庄村、周圩村,新港办事处御西村10.889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273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3843公顷;征收土地15.2736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淮安市2019年度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9]25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
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3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广州路办事处黄元村,枚乘路办事处李集村,张码办事处李湾村、陆集村、陆杨村等13.385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1.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广州路办事处黄元村,张码办事处陆集村0.080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0.00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466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3.3862公顷;征收土地13.466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4月27日
淮安市2019年度第2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9]25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
第2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4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枚乘路办事处李集村、镇集体,南马厂乡马厂村、乡集体,徐杨乡高张村、乡集体6.666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4.75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枚乘路办事处李集村,南马厂乡马厂村、乡集体8.83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498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6.6665公顷;征收土地15.4985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4月27日
淮安市2019年度第2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9]26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
第2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4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枚乘路办事处李集村、王李村、许庄村,徐杨乡大砖桥村、熊胡村6.148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22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广州路办事处小堆村,枚乘路办事处李集村、王李村、许庄村,徐杨乡大砖桥村、熊胡村40.356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6.504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6.1485公顷;征收土地46.5047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4月30日
淮安市2019年度第2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9]26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
第2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44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南马厂乡东邱村、马厂村、王高村、乡集体4.927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15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南马厂乡东邱村、马厂村、王高村55.511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0.438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9276公顷;征收土地60.4387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4月27日
以上被征用的土地有你家吗
赶紧仔细看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