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19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意见出台!还有3个热点问题解答!

2019年05月15日 14:41:27 | 来源:常州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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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常州市召开“2019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新闻发布会,小编给大家带来第一手的消息。

  幼儿园入学

  1.入园对象。有常州市户籍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2.入园条件。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入园。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幼儿园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统一发布招生通告, 7月1日至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

  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入学

  1.入学对象。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入学条件。有常州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对应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入学办法。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小学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儿童均有一个小学学位。

  4.时间安排:

  5月30日,各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7月1日至6日,各公办、民办小学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递交入学申请材料。公办小学审核施教区儿童入学申请材料,民办小学组织面谈。

  7月8日,民办小学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办小学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补报名手续。

  7月31日前,各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

  1.入学对象。有常州市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2.入学办法。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和居住地对口、小学划片对口、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民办初中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公、民办初中实行同步招生,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有一个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初中的招生。

  3.时间安排:

  5月30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简章。

  6月6日-7日,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自主填写报名表。每个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它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6月28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7月15日前,各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特定群体入学

  1.残障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障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障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2.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3)入学条件。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凡能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入学办法。武进区和新北区部分地域,按照当地“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下旬,7月15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3.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

  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由其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如无房产,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在常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报名入学。

  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本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入学。幼儿园招生以方便家长为原则,相对就近入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严格按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以及规定的招生时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同步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小学做到启动同步、信息公告同步、报名同步、审核面谈同步;初中做到毕业生信息采集同步、资料审核同步、招生时段同步。

  (三)公平规范。各地在确保有学上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按标准班额招生(小学班额45人,初中班额50人)。各公办学校必须按政策吸纳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入学;对确因各种原因,公办学校无法就近吸纳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今年取消初中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加强属地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各学校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规模,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四、严肃招生纪律

  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笔试、面试,严禁以各类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误导家长。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六、强化招生监督

  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各地应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

  热点问答

  Q:今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A:今年国家、省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在保持2018年入学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努力保障学生享有公平的教育。变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今年取消初中各类特长生招生。

  2.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小学做到启动同步、信息公告同步、报名同步、审核面谈同步;初中做到毕业生信息采集同步、资料审核同步、招生时段同步。

  3.放宽入学户籍要求。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的户籍(俗称2大1小)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的要求,放宽至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1大1小)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4.保障残障儿童少年入学。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障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Q: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怎么理解?

  A: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是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一直坚持的一个做法。之所以说是今年的一个变化,主要是把“公民办同步招生”明确写入政策文件,予以进一步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小学同步招生,要求做到启动同步、信息公告同步、报名同步、审核面谈同步; 5月30日,各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7月1日至6日,各公办、民办小学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递交入学申请材料。公办小学审核施教区儿童入学申请材料,民办小学组织面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小学办理补报名手续。

  初中同步招生,要求做到毕业生信息采集同步、资料审核同步、招生时段同步。和小学一样,也是5月30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简章。6月6日-7日,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的意愿,自主填写报名表,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结束后,民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料审核,公办初中汇总整理对口小学毕业生信息。6月28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示拟录取名单。7月15日前,各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对口方案安排入学。

  Q:今年是否安排了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相关咨询活动,如果有,是如何安排的?

  A:每年到5月份,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便陆续展开。为了方便广大市民了解有关的招生、考试、录取政策,我们每年都会和所有辖市区一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政策的面对面咨询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好评。今年该活动将在下周六(5月25日)上午如期进行,从当天上午九点开始,全市包括市教育局在内共设为7个分会场,广大市民朋友可以根据各自所在的区域,根据我们公布的时间地点,选择相应的入学咨询场所进行咨询。本次活动的主咨询场设在市中心的二十四中,市民可以就关注的问题到现场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会耐心地为大家做好服务工作。此外,考虑到部分市民的实际情况,在现场咨询的同时,我们还将在“中吴网”、“常州手机台”、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以及“常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常州教育”APP等平台上同步接受市民的在线咨询,市教育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周周二、周四全天,周一、周三、周五的下午,还将安排专门人员,在市教育局设在市第二十四中学的基教工作站,继续接受有需要的市民面对面咨询。

  (来源:常州教育发布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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