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交警动真格的了!9日起,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要被罚款抄告单位

2019年05月09日 11:05:38 |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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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啦!

  行人、非机动车别任性,

  违反交规既罚款还被抄告单位!

  9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新闻通气会,从即日起,交警部门实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违法行为人数量过多的单位,交警部门还将约谈单位安全负责人并通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文明办。通过加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管控力度,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文明程度。

  一直以来,行人、非机动车都存在交通违法成本低、危险系数高、“易发现难查处”等问题,今年一至四月份,交警部门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35864起,其中,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19262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14738起;非机动车闯红灯的1830起;行人闯红灯的134起。

  全市交警部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本着 “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执法理念,结合我市当前创文热潮,在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基础上,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实行抄告制度。

  划一下重点:

  ■自现在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人除了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外,还将被抄告至单位、社区、学校,特别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和在校学生。

  ■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定期从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中,挑选典型违法行为人,将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单位、违法行为、违法地点、违法情节等信息制成《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抄告记录单》,邮寄或送至违法行为人的所在单位;

  ■对于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执勤交警将带其至派出所核实身份;

  ■若一个单位的违法行为人数量过多,交管部门将约谈相关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并通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文明办。

  常见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主要包括: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连云港日报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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