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开启,10种行为将被禁止!

2019年05月08日 10:42:39 | 来源:淮安有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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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小学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

  要求家长评改作业?

  超标超前教学?

  ……

  4月底,江苏省教育厅印发

  《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 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明确2019年将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开展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

  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

  超标超前教学等

  10种违规办学行为

  治理重点 十种违规办学行为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6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7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8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9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治理步骤

  时间表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治理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段

  上半年(4月份至7月底)围绕1—5条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下半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围绕6—10条重点治理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30日前

  (三)督查问责阶段8月15日前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30日前

  本次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范办学

  立足源头治理,聚焦痛点问题

  强化标本兼治,严格执纪问责

  有效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

  努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焦虑

  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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