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万职校学生注意了!《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5月1日期实施

2019年04月29日 21:15:5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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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地方性教育法规——《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将于5月1号起正式施行。4月29日上午,《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省政府副省长王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后龙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及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学院负责人就学习贯彻《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校企合作是发展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全国首部由省级层面制定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共五章,四十七条。《条例》立足产教融合、培养人才的目标定位,将实习实训、顶岗实习、跟岗实践等具体环节扎根在产教融合之中,促进校企双方结为命运共同体,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深度融合,为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解决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所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后龙表示,“学校热,企业冷”,长期以来是校企合作的痛点,《条例》将着力提升企业参加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特别是注重增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获得感,规定学校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等服务,明确了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院,可以通过适合的方式单独招生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学历教育。

  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指出,《条例》在重大政策方面进行了突破,比如学校应当将参与企业实践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内容;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所得收入,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可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处理。这是《条例》的突出亮点,是实实在在、“真金白银”扶持激励校企合作的举措。对于调动职业院校特别是教师的积极性,必将发挥极大促进作用。

  江苏是职教大省,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达157万。职校毕业生的就业不仅对千万个家庭有直接影响,而且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条例》中明确规定,规定规模以上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安排实习岗位,接纳学生实习。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安排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报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接纳学生实习的企业,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助。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丹中认为,《条例》也是赋予了企业培养人才的法定责任,是一次很大的创新。《条例》按照市场机制来推动校企合作,从税费的减免、资金的补助等等方面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也是发挥各类资源在推进校企合作中的一种作用。

  王江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动员部署。他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高度,切实强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着力发挥学校企业双主体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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