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才引智】泰州市主要人才政策

2019年04月22日 15:41:59 | 来源: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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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深入推进科技创新方面

  (1)进一步加大创新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在以往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基础上,新增对入选省“瞪羚”企业、省“独角兽”企业的奖励,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由20万元调高至30万元。与此同时,对企业研发费用推出一项普惠制奖补,即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给予最高5%的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2)更加突出推动园区等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新区、各类科技园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每年对市级高新区进行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对排名1-2位、3-4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3)更加注重研发机构的运营。在继续对新型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给予奖励的同时,新增了对研发机构运营质态的绩效考评奖励,形成“不仅要建成,更要用好”的鲜明导向。

  2、在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方面

  (1)引才奖补。对全职引进国家“万人计划”等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引才奖补;对“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团队)的,最高给予500万元引才奖补。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全职引进对象层次标准发放50%的生活补贴。

  (2)育才奖补。对自主培养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自主培养国家“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人才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1配套支持。对企业新取得正高和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

  3、在建设创新创业友好环境方面

  (1)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明确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扩大了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权,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直接费用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不受比例限制;提高了项目资金拨付效率,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一个月内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2)更加突出人才服务品质的提升。从高层次人才比较关注的医疗健康、子女入学需求入手,打造人才服务环境“软实力”。对国家“万人计划”等高端领军人才提供市级重点医疗保健待遇,配备家庭医生和签约医生,建立健康档案,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推出“全程陪诊、就医无忧”的贴心化服务。充分放大泰州基础教育优势,对高层次人才推行“学额奖励”制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以自由选择泰州全市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最好的教育服务最好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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