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才引智】苏州市主要人才政策

2019年04月22日 15:36:11 | 来源: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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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

  A类、B类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250万元购房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租金低于市场平均租金。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400元/月给予租房贴。C类以上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放宽至贷款最高限额的4倍。

  2、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1)姑苏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高端团队引进,给予最高5000万元项目资助,团队核心成员,享受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引才单位100万元引才奖励。

  (2)创业类领军人才,主要支持来苏州创办企业,给予100-400万元项目经费、100-250万元安家补贴,立项后再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滚动支持。

  (3)创新类领军人才,主要支持来苏从事创新研发,给予100-200万元项目经费、100-20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引才企业30万、50万元引才奖励。

  3、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主要支持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发展前景的青年创客,给予5-10万元创业补助,20-50万元项目资助,配备创业导师,给予1-2年创业培育。

  4、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主要支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的中高端研发骨干,按照个人素质(30%)、紧缺指数(30%)、薪酬水平(40%)积分评价认定,给予6万、9万、12万元薪酬补贴。

  5、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

  主要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引才企业最高50万元引才补贴。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高级工1500元、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25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奖励。

  6、海鸥计划

  主要支持企业柔性引进海外智力资源,按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人才)最高50万元资助。

  7、姑苏教育人才计划

  主要支持教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引进特聘人才分A类、B类、C类,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分层分类培养,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励。五年培养期内,给予30-50万元项目资助额度。

  8、姑苏卫生人才计划

  主要支持卫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引进特聘人才分A类、B类、C类,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分层分类培养,卫生领军人才、卫生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励。五年培养期内,给予30-100万元项目资助额度。

  9、关于推进企业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新进站博士后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出站留苏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

  10、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在苏高校在校生创业人员,可参加一次由财政补贴的创业培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给予6000元开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5000元/年的场地租金补贴,市级以上创业大赛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创业项目资助等扶持。

  11、科技支持政策

  对纳入独角兽培育库企业,自入库次年起,按照其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20%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连续支持五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期内的入库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对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

  给予苗圃期科技型企业最高100%风险补偿,限额50万元;给予孵化期科技型企业最高70%风险补偿,限额200万元。给予加速期科技型企业最高50%风险补偿,限额500万元;给予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最高30%风险补偿,限额200万元。给予发展期科技型企业最高10%风险补偿,限额100万元。

  12、产业支持政策

  对新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对新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市级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市级创新中心研发项目择优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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