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镇江发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2019年04月19日 18:19:09 | 来源:一起镇江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最新消息!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

  《镇江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

  快一起来看看方案中都有哪些内容~

  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1

  依法审批登记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标准、流程、办事指南和咨询电话。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登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校外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才能开展学科类培训。

  ●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社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教育咨询类公司、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体育俱乐部、文化书画院、国学院(班)等,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教学)活动、竞赛活动、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

  ●实施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培训服务的机构,可直接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线上教育机构应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或登记。

  2

  严格安全准入条件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不得选用有安全隐患的场所。

  ●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儿童培训场所楼层不得超过3层。

  ●校外培训机构应实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3

  细化教学培训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 严禁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参加境外修学游学活动。

  ●开展学科类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应当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

  ●各地教育部门要抽调或聘用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组建稳定的学科类培训内容审核、研判专家团队,做好学科类培训是否超前超标教学的认定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对象、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面向机构内部学员组织考试测评的成绩,以及优秀学员评定、升学等情况,不得面向中小学校公开或进行社会宣传。

  4

  强化培训教师管理

  ●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配备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全体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机构网站和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5

  规范招生宣传行为

  ●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践行诚实守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准确。

  6

  严肃收费退费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

  ●收费应当开具合法票据,所收费用存入机构开设的学杂费专用账户。

  ●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标准、退费程序等应当向社会长期动态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规范合同。

  ●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7

  落实年检年报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工作,细化年检办法和评价体系,相关结果及时在报刊、网站上公示,并对年检年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办学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

  动态公布黑白名单

  各地要加快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依法采集、使用、共享校外培训机构信息。

  ●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等情况动态更新,每年至少两次。

  ●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各地要将黑名单信息纳入本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9

  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

  ●按照学校管理有关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10

  严明教师各项纪律

  ●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兼课,需经学校同意和教育人事部门备案。

  ●鼓励优秀在职教师参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课程和志愿导学活动。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

  健全工作机制

  原有的市、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分别转为相应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

  落实监管责任

  切实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组织开展校外培训市场联合执法。

  3

  推行课后服务

  ●开辟多种适宜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4

  营造良好氛围

  ●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客观理性看待子女成长与校外培训,提醒家长关注子女的校外培训安全,辨别机构办学资质,远离非法培训,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