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才引智】江苏省面向江苏发展大会海内外嘉宾发布高端引才需求

2019年04月19日 18:18:08 | 来源: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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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才政策支持

  (一)人才26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2017年1月20日,省委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苏发〔2017〕3号),着力把握人才竞争的新态势、彰显人才发展新特色、构建人才政策新体系,从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保障机制和加强党管人才等5个方面,制定26条政策意见。

  意见突出引育结合,既注重培养用好本土人才,又注重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汇集实现“两聚一高”的人才力量突出深化改革,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切实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人事管理权、人才评价权、经费使用自主权,从人才流动、评价、创业、国际交流等方面入手,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突出优化服务,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打造功能强大的支撑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生活服务,营造尊才重才的社会环境,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 

  一、着力完善创新创业导向鲜明的人才培养机制

  1.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

  (1)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制度,开展专业进修或研发创新活动。

  (2)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支持企业科技人才到高校兼职。

  (3)实施大学生企业工程师培育计划。

  (4)实施弹性学制管理,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5)支持建设企业大学、创客学堂。

  2.推进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改革。

  (1)改进“333工程”等人才培养支持方式,实现奖励与贡献实绩挂钩。

  (2)聚焦产业发展,深化实施“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设立青年专项,提高对青年人才的资助比例。

  3.铸造新型企业家队伍。

  (1)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文化引领。

  开办“苏商大讲堂”。

  (2)实施百千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

  强化项目支持、建立定向联系、搭建合作平台。

  (3)实施千名青年企业家接力计划。

  整合运用领军企业、知名高校和创业成功人士资源,选拔“创二代”后备人才进行培养培训。

  (4)培育职业经理人队伍

  推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

  (5)选树一批企业家领军人物

  挖掘提升价值内涵,总结推广成功之道

  (6)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

  4.培养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

  (1)加强乡土人才技能培训和技艺传承,制定支持乡土人才创新创业的系列政策。

  (2)建立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双导师制”“双元制”职业教育。

  (3)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推行企业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制度。

  二、加快构建整合全球资源的人才引进机制

  5.大力引进金字塔塔尖人才。

  (1)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

  (2)深化实施“双创计划”

  (3)实施“凤还巢”计划,柔性汇聚江苏在外人才。

  (4)完善特级专家津贴制度.

  对在我省工作的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省财政每月给予1万元的特殊人才补贴。

  6.激发企事业单位引才活力。

  (1)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吸纳用好海外优秀人才。

  (2)鼓励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3)建立引才奖补制度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跟奖、跟补等方式,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

  7.打造开发区产业和人才融合新高地。

  (1)引导开发区集聚特色产业人才,打造“产业+人才”特色小镇。

  (2)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并举。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视同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核。

  (3)支持“招院引所”。

  (4)支持建设人才发展缓冲基地。

  8.积极引进急需紧缺外国人才。

  (1)实施“外国人才智力引进工程”,引进外国人才。

  (2)积极争取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苏创业就业试点。

  (3)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待遇。

  9.强化人才供需精准对接。

  (1)建设“江苏人才云”大数据平台。

  (2)建立引才引智联络机构。

  (3)加强与国际学术组织和行业协会、专业学会联系对接。

  (4)引进“一中心、一基地”急需人才或团队,由省财政给予引才中介50-100万元奖励。

  10.搭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聚才活动平台。

  (1)定期举办海内外江苏人才交流活动

  (2)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在我省举办或永久性落地。

  (3)面向海内外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三、积极创新有利于释放活力的人才使用机制

  11.强化人才分类评价,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

  12.创新人才激励政策。

  (1)提高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

  (2)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发明人对知识产权分割确权和共同申请制度试点。

  (3)鼓励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4)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研究员、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等岗位。

  13.支持科研人员投身创业。

  (1)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适度兼职兼薪、创新创业。

  (2)科研人员可按规定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14.积极发展人才金融。

  (1)推进人才、资本和产业有效对接。

  (2)推出“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金融产品。

  3)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

  省签约金融机构对设区市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提供最高1500万元的信用贷款。落实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风险分担政策。支持人才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或到“新三板”、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15.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1)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2)完善苏北人才发展计划,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苏北、基层一线和特殊行业流动。

  16.推行支持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政策。

  (1)人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免除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2)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在一定条件下免除其决策责任。

  四、不断健全人才优先发展的有效保障机制

  17.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

  (1)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

  (2)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改革。

  (3)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

  18.坚持人才发展多元投入。

  (1)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2)今后3年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的1000亿元省级各类资金和基金,用于人才发展的实际支出不低于30%

  (3)建立绩效评价体系。

  19.完善人才生活服务保障。

  (1)多渠道解决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

  (2)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和补充医疗保险。

  (3)支持中小学接收外籍人才子女入学。

  20.扩大人才国际交流便利。

  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

  21.推动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1)人才发展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

  主动策应“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围绕南京软件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苏州纳米材料、无锡物联网、常州石墨烯、泰州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重点部署相关产业人才集聚。

  (2)编制重点行业领域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实施“一行业领域一人才工程”

  22.营造尊才重才的社会环境。

  (1)大力宣传人才工作重大方针政策。

  (2)完善人才工作法规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3)完善人才奖励制度。

  五、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23.构建党管人才新格局。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3)完善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

  24.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作用。

  (1)加强思想引领,增强认同感和向心力。

  (2)畅通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

  (3)加强人才工作与组织、统战工作的联动

  25.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1)加快苏南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南京江北新区等人才管理制度创新,

  (2)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人才综合改革试点。

  26.建立全面考核体系。

  (1)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的重要内容。

  (2)人才发展绩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3)人才资源信息统计列入全省社会统计体系。          

  (二)、人才10条——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

  继2017年出台“人才26条”之后,2018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 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发〔2018〕36),围绕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进一步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从深化人才改革、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跟奖跟补、人才服务、团结凝聚人才等多个维度,制定10条政策意见。

  意见对于顶尖型、领军型人才的支持进一步强化,根据发展需要全力提供经费支持,赋予人才更大创新创业自主权。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力度,让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评价和使用中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其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支撑。强化人才工作激励考核,把人才工作纳入考核监测体系,定期开展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既激励人才又激励用人单位”。建立人才、科技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推动沿线各地人才规划接轨、人才工程互认、人才资源共享,构建区域差异化、发展协同化的人才创新共同体。进一步打造服务人才的良好环境。

  主要内容:

  1. 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高度谋划人才布局。

  主动策应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建设G42人才创新走廊,推动沿线各地人才规划接轨、人才工程互认、人才资源共享,构建区域差异化、发展协同化的人才创新共同体。

  2. 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

  充分赋予顶尖人才创新创业自主权,顶尖人才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支配经费、自主使用设备、自主决定技术路线。顶尖人才团队中符合条件的核心成员,直接纳入“333工程”“双创计划”等培养。妥善解决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身份编制等问题。

  3. 精准支持领军型企业人才发展

  鼓励各级政府在政策和法律框架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好的领军型企业, “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个性化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创新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4. 突出用人主体主导用人

  支持事业单位设立一定比例的动态岗位,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三年周转期内享受事业身份待遇,期满后“非进即走”。

  5. 着力减轻用人主体用才成本

  支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可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总额(或总支出)的1-3%提取(或列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计入“管理费用”或“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6. 大力推动产教融合发展

  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优化调整学科专业体系,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实施技能导师计划,优选一批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产业教授、技能导师。

  7. 深入推进人才金融创新

  依托江苏人才创投联盟,大力集聚全球创投资本,建立创投机构与企业、人才的经常性、全链条对接机制,为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市场分析、资本运作、投融资及上市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融资能力。

  8. 建立健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容错纠错机制

  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失误,只要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未谋私利,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都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9. 全面建设人才友好环境

  推动各地建设人才友好型城市,推进产、才、城同步建设,着力构建有人才特征、有产业特色、有城市特点的融合发展体系。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予以优先保障。

  10. 加强人才工作考核激励

  完善人才荣誉制度和激励体系,定期开展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表彰,对于人才发展绩效明显的单位,省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下载:面向江苏发展大会海内外嘉宾发布高端引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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