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镇江香醋保护条例》,助力镇江高质量发展。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镇江香醋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据了解,自《镇江香醋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制醋企业纷纷加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完善检测手段,提升了生产能力。仅2018年,镇江香醋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81亿元,同比增长6.2%;全市共生产食醋36.5万吨,总产量占全国市场份额达7.6%。
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从本月起至今年九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就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向阳:“重点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镇江香醋传统技艺、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镇江香醋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镇江香醋产业发展扶持情况、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开展监管,以及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止行为的查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在了解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同时,还要征求条例本身需要修订完善的相关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常生出席会议并就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