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要求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即日起将在全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7月份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了在执法检查中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欢迎社会各界向执法检查组提出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为1个月
在此期间,请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25—83275789
(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电子信箱:jsrdxfb@jsrd.gov.cn
邮政信箱:南京市A46号信箱
执法检查重点
一看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情况,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定是否严格、法规政策是否配套、工作覆盖是否全面;
二看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水环境执法以及河湖长制、总量控制、流域协调和生态补偿机制等举措落实是否到位;
三看突岀水环境问题清单梳理情况,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是否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
四看重点流域(长江、淮河)、重点湖泊(太湖、洪泽湖)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查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完成、水环境质量是否限期达标、国省考断面是否按期消除劣V类;
五看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和水质状况,查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全面落实;
六看城镇水系整治情况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查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七看工业集聚区、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情况,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畜禽养殖业粪污利用和处置措施落实是否有效、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是否建成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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