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

2019年04月10日 14:55:19 | 来源: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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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年)

  (摘要)

  聚力创新,增强服务业发展动能

  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以信息技术和先进文化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营造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宽松环境,增强服务业发展新动能。

  (一)积极发展新技术新工艺

  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加快服务业科技创新进程,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发展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形成新兴服务业集群。坚持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共性技术联合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虚拟化、并行计算、海量信息处理、大数据存储、数据挖掘等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鼓励探索新型技术转移合作模式,建立多层次、开放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转化平台,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产权交易。实施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工程,构建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培育形成一批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的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型企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工程,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引导骨干服务机构集聚优质资源,向规模集团化、服务专业化、功能体系化发展,打造一批连锁型、平台型科技服务集团。

  加强技能工艺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服务业企业等设立传统工艺和现代工艺的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探索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并加强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持服务业企业研发应用新工艺,提升设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发挥我省陶瓷、水晶、丝绸和传统工艺美术发展优势,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鼓励挖掘、保护、发展云锦、苏绣、金箔、紫砂、泥人、剪纸、梳篦、木雕、水晶、桃花坞木刻年画、香包等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利用新技术开发现代工艺、完善传统工艺,推动传统工艺与互联网、文化创意等融合发展。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协同创新精神,更好地传承和保护传统工艺工匠,实施以传统工艺传承人群为重点的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加强传承教学基地和非遗研究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具有精湛技艺技能的高技能人才。

  (二)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数字经济。推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在各行业的广泛深度融合应用,加快发展资源型、技术型、融合型、服务型等数字经济重点形态,促进数字经济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生活、数字娱乐、数字体育、数字教育、数字文博等新兴业态,推广移动阅读、移动社交、移动支付等应用。积极发展在线医疗、在线旅游、在线教育、在线交通等在线经济,推进建设在线平台,以在线个性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增强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扶持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批服务于数字经济企业的中介组织。

  共享经济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打造共享经济平台。引导企业依托现有生产能力、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发展共享经济,提供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柔性化、分布式服务,建立网络化协同共享体系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完善住宿、餐饮、交通、教育、物流、医疗、养老、科技服务等行业的享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建立健全适应享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质量安全、支付体系、信用体系、风险控制等法律法规。

  平台经济。加快发展平台经济,推进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推动大平台、大市场、大流通融合发展。加快实体经济与互联网平台嫁接,大力支持本土有综合实力、有发展潜能的平台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资源,建设一批综合类、商品销售类、消费服务类和跨境贸易类电商平台,鼓励发展行业类专业性平台,着力培育网上商圈、区域性服务、名优特产品销售类特色化平台。培育“平台+模块”产业集群,发展一批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联盟。优化适宜平台经济发展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快完善平台经济政策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

  创意经济。以创意和设计引领服务产品创新,大力提供高技术含量、高文化附加值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鼓励创意创新活动,注重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的创意研发,积极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推进创意空间载体建设,培养创意设计方面的创客群体,积极探索构建“创新联盟+产业基地+产业基金+人才基地”的创意经济发展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依法依规维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创意创造的活力。

  体验经济。支持体验元素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农业教育、农事体验等活动项目。大力开发体验式旅游产品,注重植入地方特色元素,推进旅游+赛事、旅游+文化、旅游+康疗、旅游+研学、旅游+商务、旅游+农业等融合发展,促进旅游发展由浅层观光向深度体验转变。鼓励制造企业挖掘生产、制造、流通各环节的体验价值发展体验式营销和服务型制造,支持基于全套服务体验的工业4.0发展。强化消费者深度参与和感观感知,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等新技术创新体验模式,发展线上线下新型体验服务。加强体验场所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完善技术支撑和配套服务。

  (三)大力推动服务业信息化

  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积极推进“宽带江苏”、“无线江苏”建设,超前布局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大力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发展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为代表的信息服务业,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推动现代服务业网络化发展。鼓励传统服务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等先进信息技术和手段开展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服务产品数字化、个性化、多样化。培育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工业云、农业信息化等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健康、养老、旅游、物流等服务。大力推进“时空信息云”建设,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安全应用。

  大力支持服务业智能化。培育壮大智能家居、智能安防、智能驾驶、机器人、智能医疗等人工智能产业业态,完善人工智能产业链条,加快语音识别、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商业化进程,丰富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服务内容及形态。大力发展智能服务机器人,支持在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环境、交通、商业、家庭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的规模化应用。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提升公共管理和民生服务领域的智能化水平,支持南京、苏州等有条件地区先行探索建设“城市大脑”

  (四)丰富服务业文化内涵

  提升服务产品文化价值。发挥我省历史和现代文化资源优势,挖掘、保护和开发传统文化、民间艺术和传统技艺,高质量引导和促进文化消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和产品制造。鼓励运用更多文化元素进行服务产品设计与创新,以文化提升服务产品的内涵和附加值。支持将特色文化元素融入旅游、商贸、健康、娱乐等服务业发展,增强文化元素对于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布局一批文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文化对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特殊作用。

  打造江苏服务文化品牌。积极探索文化资源利用的新形式、新途径,促进文化资源与服务业有机融合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骨干文化企业,打造具有文化内涵的优秀服务品牌。加快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布局省级文化科技产业园和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文化科技众创空间,加快培育新型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富有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倡导做爱岗敬业、富有爱心和人文关怀的从业人员。发展具有独特文化魅力和吸引力的服务产品及服务模式,提升江苏服务影响力。支持特色民俗民间文化走出去,实施传统文化、民间文化走出去工程,完善文化产业国际交流交易平台功能,扩大文化服务贸易范围和规模。

  四、转型升级,优化服务有效供给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整合优化资源,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精细化转变,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推动生产服务加快发展

  信息技术服务。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加快发展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为代表的信息服务业。重点聚焦医疗、金融、教育、交通、能源、电子商务等领域,推进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发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商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本土大数据骨干企业、大数据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加大在工业物联网、车联网、智能电网等领域的应用和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快中国软件名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科技服务。构建全价值链科技服务业态,推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科学技术普及等重点领域提档升级。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培植检验检测服务产业优势,发展进出口检验检疫服务,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优化创业孵化服务,打造众创、众包、众扶平台,做优“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探索新型技术转移合作模式,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综合研究机构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新型智库。积极推进建设一批省级产业创新中心

  金融服务。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发展科技金融、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证券经纪、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金融产品和专营机构。积极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业态,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企业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分类处置和清理规范。健全完善创业投资机制,积极发展各类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严格规范各类交易场所。深化与沪、深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境内外上市培育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改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和投入效率,打造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提升区域城乡金融均衡发展水平。

  电子商务。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强移动电商平台建设。支持以互联网零售为主体,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O2O全渠道、全开放运营模式。构建移动支付、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等多元化电子支付体系。引导和支持生产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强化供应链管理,发展网络定制产品。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和有利于农民就地就业的特色电子商务。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中国(苏州)跨境电商综式区建设,支持南京、无锡徐州、连云港、宿迁先行先试,壮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商务服务。重点发展法律服务、评估检测、会计审计、税务服务、咨询评估、人力资源服务等关键领域,提高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健全商务咨询服务的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加快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推进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培育一批本土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服务品牌,建立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会展经济,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综合性会展业发展平台。

  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发展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规范发展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等服务。发展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建立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研修计划,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开展行业高层次人才培训。继续培育建设一批有规模、有辐射力、有影响力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节能环保服务。大力发展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工程咨询、设施运营、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推广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环境服务总承包、系统解决方案服务等节能环保综合服务。开展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建立交易市场,积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打造公益性节能服务平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围绕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发展碳资产管理、碳排放交易、碳金融等服务。鼓励开发区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园区,打造一批环保服务业集聚区。

  (二)促进流通服务转型发展

  现代物流。加快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打造一批区域和行业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促进物流企业向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模式转型,积极发展快捷物流、精益物流,探索发展低碳绿色物流,构建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完善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发展跨境物流,推进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拓展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积极发挥四大物流枢纽和五大物流通道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和孵化一批物流创新高地。

  商贸流通。开展零售业提质增效行动,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地理信息等先进技术进行改造升级,促进现货交易、批发市场交易、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等各类交易方式互补发展,增强体验式服务能力,形成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的组合效应。鼓励绿色商品市场发展,建立绿色商品供给专属通道,强化绿色商品市场监管,促进绿色商品消费。促进时尚商圈建设提升,发挥商业中心的区域性辐射功能、时尚引领功能和便民服务功能。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推进社区商业网点建设,优化完善社区商业便利消费服务体系。促进社区商业业态创新。

  服务贸易。大力发展物流、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和文化贸易、技术贸易、中医药和会展业服务贸易,积极开拓服务贸易新兴业态,稳步提升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和特色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在服务进出口中的占比。将服务外包作为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拓展离岸服务外包新市场,培育在岸服务外包新的增长点。全面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贸易联席会议机制。加快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省级示范城市、示范区建设。

  (三)扩大社会服务有效供给

  文化创意。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影视精品制作与传播、动漫游戏、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数字创意、网络视听、网络原创出版等新兴领域,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原创能力和研发能力,实施文化数字化、精细化、网络化服务工程。鼓励实体书店建设成为复合式文化场所。加强“书香江苏”品牌建设,着力建设沿江创意设计城市群和沿运河创意设计特色产业带。支持特色民俗民间文化产业走出去,加快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教育培训服务。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发展对金融、物流、科技研发、软件、服务外包、商务服务等重点服务业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专业人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实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整合社区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加快推进培训信息化建设,优化创新远程教育培训、“互联网+”等服务模式,促进教育培训资源共通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教育。

  健康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健康体检、专业护理、养生康复、心理健康、母婴照料等多样化健康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和预防服务、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心理健康咨询和干预等特色领域。融合发展健康文化、养生保健、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加快拓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服务手段。积极发展智慧医疗,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康复中心等服务载体,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等第三方健康服务调查评价机构发展,培育健全健康服务、咨询、评价、维权等多层级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人群覆盖面。

  养老服务。完善和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深度融合的养老服务业。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适老金融服务、老年用品、紧急救援、安宁疗护等养老服务领域发展。重点支持兴办面向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等老人群体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鼓励规范化、专业化、连锁化经营,强化服务规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培育一批省级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省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和省级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省、市、县(市、区)和街道(乡镇)互通互联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体育服务。发展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等特色产业和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逐步拓展户外运动、极限运动、电子竞技等新兴领域。大力推进体育相关产业互动融合,延伸发展体育康复、体育服务贸易、体育彩票、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影视、体育传媒、体育经纪等产业新空间。鼓励可穿戴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和中医药运动康复服务等研发和营销。重点打造一批由体育用品品牌、赛事品牌以及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队品牌等组成的体育品牌群。构建覆盖全省的“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和平台。积极打造体育创意产业园,高水平建设苏南(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鼓励其他有条件地区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四)提高居民服务质量

  旅游服务推行全域旅游新理念,积极发展体育旅游、养老旅游、医疗健康旅游、海洋旅游、研学旅行等新产品,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促进乡村旅游提升级,重点打造一批高品质乡村旅游集聚区,推进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特色田园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低空飞行器、房车游艇、户外器械等旅游装备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房车、自驾、游艇、低空飞行等新兴旅游市场。加快智慧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智慧旅游网络建设,打造旅游大数据中心,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及旅游特色产品的开发,拓展旅游定制服务。打造一批国际旅游名城和旅游目的地,支持重点入境旅游目的地城市推广机构和相关旅游机构赴境外参展促销。推进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省旅游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旅游风情小镇。

  家庭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家庭用品配送及日用品修理等生活性服务领域,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拓展实物租赁、家庭救助等服务新产品,推动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搬家保洁、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家庭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支持发展居民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和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商业便民店、连锁店和保洁、照料、咨询等各类服务中心进驻社区。创建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和示范企业。加强服务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促进权益保护机制创新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整合升级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

  五、跨界融合,构建产业协同创新体系

  鼓励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现代服务业的促进作用,打造一批以服务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型龙头企业,强化服务业对现代农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建立优势互补、开放共赢、产业跨界的融合创新生态体系

  (一)促进互联网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发展网上综合性金融服务,引导支持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IT企业和本地金融机构深度合作、跨界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发起设立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支付、众筹等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积极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支持优质的上市公司以及电商平台为主体发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借助互联网手段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引导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健全风险控制体系,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发起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交易行为,落实资金第三方存管等监管政策与规定,坚决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确保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物流。大力推广应用大数据、电子商务、云计算、移动应用、4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发展智慧物流,推动物流企业效率提升和物流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智慧化物流平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区域和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全社会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互联互通。加快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物流节点和物流企业的智慧化建设,形成成本最低、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物流运作网络。

  积极发展“互联网+”研发设计。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面向市场开展服务。大力发展“创投+孵化模式和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建立在天使投资网络下的第三代孵化服务业态。搭建全省技术信息交互平台,面向高校院所、企业、社会中介机构及技术经纪人、地方科技部门等提供开放服务,支持开展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推进全省工业设计融合发展载体建设,加快“中国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和“江苏工业设计国际合作平台”建设。

  培育发展“互联网+”中高端消费。加快互联网与零售消费融合,鼓励品牌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拓展销售渠道,强化网络零售企业产品供给侧改革,积极探索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核心新零售模式。加快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消费融合,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在线医疗服务;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中高品质养老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文化教育消费融合,加快推动影视美术、书籍报刊、动漫游戏、建筑设计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大力发展高品质在线教育。加快互联网与休闲旅游消费融合,积极培育一批互联网旅游平台企业,鼓励开展旅游定制化服务,着力提高旅游产品品质。

  (二)加速服务业与农业及制造业融合发展

  促进服务业与农业融合。培育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投资发展农业服务,支持有条件企业发展农业专业化服务,支持农机合作社、供销社等服务主体转型,鼓励银行、保险、科研、邮政等机构与农村各类服务主体深度合作。加快发展融合新业态,鼓励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的功能复合型农业,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创客空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融合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等新业态。推动互联网与农业融合,积极推进信息技术进村入户,积极发展智能农业、感知农业、精准农业,促进大数据农业建设,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电商村建设,完善乡村配送体系。

  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深度推进两化融合,引导工业企业实现生产全流程的互联网转型,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企业向创意孵化、研发设计、售后服务等产业链两端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向设计咨询、设备制造及采购、施工安装、维护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商转变,支持领军制造企业面向全行业提供市场调研、研发设计、工程总包和系统控制等服务,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建立工业大数据开放平台,支持优势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业务范围实现服务产品化,鼓励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计算精准营销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

  搭建服务制造融合平台打造电子商务集聚区,系统构建个性化服务体系、智能化生产体系、社会化协同体系,依托制造业集聚区建设生产服务支撑平台。积极推进全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无锡国家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和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吸引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平台落户江苏。

  (三)鼓励服务业内部融合

  支持服务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圈。顺应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趋势,促进设计、物流、旅游、养老等服务业跨界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影视精品制作与传播、动漫游戏、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数字创意、网络视听、网络原创出版等新兴领域,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文化服务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融合发展健康文化、养生保健、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加快拓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服务手段;推动“旅游+”,加快旅游同文化、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核心区与外围县市乡村、度假区的互联互通,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培育服务业融合发展新载体发挥平台型、枢纽型服务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共建“平台+模块”产业集群。培育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动优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经营,发展一批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

  ……

  七、开放合作,提升江苏服务国际竞争力

  全面推动服务领域的双向开放,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深度融入全球服务业分工体系,积极争取江苏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拓展对外开放空间,形成平衡协调的服务业对外开放格局,提升我省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一)深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

  着力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引导外资投向高端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领域。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鼓励外资进入养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领域,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对外开放政策落实。鼓励优质外资重组、并购本土服务业企业。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引进功能性机构,发展总部经济。扩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对外开放。加大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人才服务对外开放力度。

  (二)推进服务开放合作转型

  转变服务业对外贸易发展方式。培育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鼓励软件信息、文化、旅游、商务服务等优势行业服务贸易出口,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领域有序开放。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探索组建混合所有制的国际化产业集团、组建跨行业跨地区战略联盟等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着力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发展各种新型贸易方式。

  推进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提高加工贸易企业配套能力和盈利水平,培育综合性产品供应商,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需求,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加快发展新型贸易方式,基于电子商务基础上,建立跨境电子认证、在线交易、跨境支付、跨境物流等新标准规范,建立跨境电商全程可追溯体系。大力发展转口贸易,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的各项扶持。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推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继续巩固旅游、建筑、运输等传统服务出口领域的优势。

  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积极稳妥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际投资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规划建设商贸服务型合作园区。助推长江经济带发展,结合长江经济带区域产业特征,探索与临近地区产业链协同开放。积极培育对外开放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全力推进宁台服务业合作平台、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推动徐州中格“一带一路”共同市场合作区等开放开发战略平台建设,提升长江经济带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三)提升全球服务市场资源配置能力

  加大服务贸易推广力度。积极借鉴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经验,加快推进南京江北新区开展国家服务贸易试点,全面加大服务业在境外市场的营销推广力度,巩固旅游、文化、商务等服务出口优势,在主要目的地国家建立江苏旅游海外推广中心等对外服务营销推广平台。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拓展软件信息、技术研发、业务流程、工程设计等服务业务。加强特色服务贸易国际交流合作,鼓励科研教育机构参与中医药服务贸易,提高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质量和附加值。

  创新全球服务资源配置方式。支持服务企业以跨国并购、绿地投资、联合投资等方式,高效配置全球人才、技术、品牌等核心资源,积极搭建境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增强境外投资环境、投资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法律、会计、税务、信息、金融、物流、管理等专业化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推广中心、研发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展示中心等形式,构建跨境服务产业链。

  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积极培育和开拓外包新市场,建立和完善接、发包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外包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巩固和扩大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在全国的领先优势。优化完善海关通关作业流程,着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在结售汇、退免税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促进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跨境流动便利。

  八、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业创新发展环境

  加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力度,以加快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深入实施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以要素市场、金融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竞争秩序等为重点的服务业市场体系,加快服务业改革创新步伐。

  (一)实现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

  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负面清单”改革,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邮政、市政公用等行业竞争性业务,扩大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互联网、商贸物流等领域开放,实现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资、外资更多地参与服务业发展。放宽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准入限制,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完善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调整不适应“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

  破除各类显性隐性准入障碍。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清理规范各类前置审批和事中事后管理事项,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干预。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发挥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申办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打破市场分割,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建立的规定做法。

  (二)发展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确立法人主体平等地位。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不同主体之间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实行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明确不同性质主体的权责。完善分类登记管理制度,规范社会服务类机构登记,明确机构性质变更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业创新资源整合,深入实施“创业江苏”行动,优化创业孵化服务,围绕创业链配置服务链,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服务业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等,支持企业内外部创业者创业,增强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突破自身边界,形成协同共生的产业生态系统。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实现混合所有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服务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和手段,加快国有企业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加快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能够分离的生产经营部门逐步转为企业,参与服务业市场公平竞争。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完善公益服务体系,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民办机构参与服务业公办机构改制细则,鼓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直接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三)健全现代高效的监管体系

  创新监管理念方式。进一步推进服务业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综合监管,推进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修订和取消不利于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对现代服务业监管的规范性和法制化。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覆盖面和风险防控能力。

  完善综合协同监管。促进监管机构和职能整合,推进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查、处理结果互认,避免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监管能力专业化,打造专业务实高效的监管执法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完善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创新新业态新模式监管。适应服务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特点,转变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避免监管过度,提防监管滞后,充分发挥平台型企业的自我约束和关联主体管理作用,探索适合于“互联网+”、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创意经济、体验经济的监管方式,更好引导技术、商业模式创新的市场化及产业化。

  (四)营造公平普惠的政策环境

  加大财税支持。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省级财政支持服务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落实《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金融支持。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及金融机构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对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银行机构、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服务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和创新型小微企业。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银企合作,多渠道满足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资金需求。鼓励服务业创新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创新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服务业创新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服务,支持地方财政提供贴息。

  完善土地政策。加强服务业用地保障,修订和完善符合服务业创新发展需求的投资强度和用地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重大项目、集聚区和领军企业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健全服务业用地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准入、投入产出绩效等综合评估考核制度。大力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服务业。探索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实行年租制、“先租赁后出让”等弹性供地制度。

  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现代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服务价格分类改革,合理界定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客货运输价格、邮政服务价格。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方式。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价格改革,营利性机构提供的服务实行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

  打造品牌,促进服务业质态持续提升

  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加强服务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构建全链条标准化服务业生态,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质效。

  (一)提高服务标准化水平

  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服务行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订,加强地方(团体)标准研制和推广。继续开展“标准提升服务质量行动”,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突出抓好信息、物流、金融、科技、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旅游、商贸、餐饮等重点领域和新型业态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实施与推广。

  推动标准贯彻实施。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强化政府部门在标准实施中的引领作用,服务业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标准应用监管,积极通过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可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多种手段,促进标准落实执行。激励激发企业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构建以技术标准为主体,融合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多元企业标准体系。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要积极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推动标准实施。

  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积极对接国际发达地区服务业标准发展方向,深入分析服务业各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现代服务业标准国际化。支持服务业相关结构与各类标准化研究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深入合作,强化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标准化服务。

  (二)全面提升服务品质

  培育质量品牌优势。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推进品牌区域化、国际化,加强国际国内服务业领域优质品牌交流落地。做好服务品牌保护,为品牌企业提供品牌保护技术手段和维权打假服务,支持全国产品防伪溯源验证公共平台建设,为品牌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公益权威专业的产品真伪查验渠道。

  优化质量工作模式。加强质量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服务业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重点业态的质量风险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质量监督执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质量执法,结合举报投诉、风险排查、监督抽查、舆论曝光等渠道反服务业发展突出问题,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针对性开展监督执法。

  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开展质量信用数据库建设和质量信用信息评价、产业行业地方标准制定工作,鼓励第三方服务质量调查,发挥质量信用管理激励作用。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对质量守信企业在投融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等环节实施联合激励

  )打造江苏服务知名品牌

  加快江苏服务品牌培育。推进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重点培育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壮大健康、养老、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创建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品牌,形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江苏服务品牌企业和江苏服务区域品牌。加快服务业创新,打造“创响江苏”品牌。

  创新服务品牌培育模式。重点支持发展技术先进型生产服务业企业和省级服务外包基地推动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以优质的售后服务推进品牌高端化发展,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积极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

  营造良好品牌发展环境。大力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加大商标品牌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提升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引导市场主体加强商标管理与使用,积极贯彻《企业商标管理规范》江苏标准。加强品牌宣传和展示,营造重视品牌、保护品牌的社会氛围。

  十、夯实基础,强化服务业发展支撑

  完善服务业配套基础制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服务业行动组织实施,全面打造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切实推进服务部门统计工作向全行业延伸。研究制定江苏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及重点领域统计分类标准,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改进小微服务企业抽样调查和数据采集,提高统计数据精准性。加强和改进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建立健全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通共享,逐步形成年度、季度服务业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建立各地区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制度,完善市、县服务业和重点联系企业运行监测分析。

  完善考核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服务业考核考评制度,将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制造业服务化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等相关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考核内容。强化科学高效的绩效考核导向,强化创新创业成效、服务质量和标准化、生态效益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禀赋的地区进行分类考核。建立动态评估体系,健全相应的督查督办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确保重点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及政策措施推进等落到实处。

  健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领域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县评估制度。建立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产业化和利用授信机制。加快完善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等领域法律法规,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及责任主体,界定数据用途和发布边界。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数据行为。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培养和引进三个“一批”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一批具备行业领军水平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批既通晓先进技术又擅长现代经营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以及一批专业化、高素质、适应服务业行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加大省“双创计划”、产业人才高峰计划、海外引才计划、服务业人才境内外培训计划等专项人才计划支持力度,构筑多样化众创空间,吸引、培养、集聚一批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整合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行外国人人才分类管理,提供不同层次的管理和服务。实行外籍高层次人才绩效激励政策,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个人贡献程度给予奖励。推进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政策与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国际医疗保险境内使用机制。积极推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外国人签证证件审批权下放。积极争取江苏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苏就业试点。支持企业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放宽年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担任国有企业部分高层管理职务。探索外籍科学家参与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

  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政府引导,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高级服务业管理人才研修培训,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产学研合作互动融合。进一步完善服务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政策措施。继续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发挥高层次典型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强化青年人才创业支持,探索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服务市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服务企业诚信承诺活动,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非法集资、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行业限期禁入等限制性措施。强化医疗、教育、文化、旅游、商贸等领域诚信建设,提升工程建设、广告等领域诚信水平。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体系。培育本土征信服务机构,支持具有较高市场公信力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培育和发展。支持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拓展应用范围。推进并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

  创新信用服务市场体制机制。明确信用服务信息的开放分类和基本目录。根据信用服务市场、机构业务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实现从业资格认定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业务规范,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强化信用服务机构内部控制,完善约束机制,提升信用服务质量。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

  (四)抓好纲要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履行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贯彻落实国家服务业重大战略部署、研究制定我省服务业发展战略以及协调落实服务业各领域重大问题等方面的重要职责。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统一汇报制度、专项政策统筹协调制度、重大问题专家咨询制度。

  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业企业市场准入流程,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根据服务业特点,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和组建企业集团等方面的登记条件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一照一码”工作,推行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现代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并落实各类所有制主体统一适用的制度政策,积极探索服务业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鼓励设立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办理等模式创新,提供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鼓励开发区、园区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建立网上交易、仓储、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适应国际规则新要求的服务业制度体系。

  推进有效实施。推进行动纲要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作用,主动接受全社会广泛监督,形成合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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