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堑长一智”,被交警查处过的违法驾驶人,通常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是,也有极少部分人无视法律尊严,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被处罚之后依旧不知悔改!近日,驾驶人徐某就因“二次醉驾”被连云港交警海州二大队民警查获。
2019年4月5日晚,连云港市交警海州二大队在市区解放路和平桥开展查酒驾行动,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男子,不过令民警没想到是,这名涉嫌醉驾男子已经是第二次醉驾被查,第一次醉驾还导致自己摔倒受伤。
当晚21时许,一辆连云港本地牌照的红色摩托车沿解放路由东向西行驶进入检查临检区,正当执勤交警上前准备检查时,驾驶员突然弃车逃跑,执勤交警奋力追捕,在解放路一巷道内将驾驶员控制抓获。经酒精呼吸测试,弃车逃跑的驾驶员徐某(男,49岁,海州区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52.4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执勤民警对其身份进行进一步调查时,他的身份令在场民警大吃一惊:徐某曾于2016年3月5日2醉酒驾驶摩托车在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路小学处自行摔倒,被海州分局巡特警发现,后经连云港市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17年4月13日驾驶人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没想到时隔三年,徐某“旧病复发”,再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这次,徐某不仅“二次醉驾”,且属于无证驾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安全风险加大。酒精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酒后驾车害人害已,请驾驶人酒后莫开车,开车莫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