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岗埠农场部分道路禁行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货运车辆(蓝牌、新能源号牌绿牌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轮汽车、教练车、拖拉机以及畜力车。
二、禁行路段:岗埠农场场部振兴路的赣沭线至云台山路段,以及振兴路(含)、赣沭线(不含)、311国道(不含)、天翔路(含)的围合区域。
禁行车辆需进入上述道路的,应通过“连云港公安”微警务或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违反禁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4月3日
(via:连云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