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环境资源审判”、“行政审判”等五个白皮书,并公布部分典型案例,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日前,苏州园区法院执行庭法官来到常州某公司,执行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尚有大量加工订单。只是因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够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如采取传统拍卖、变卖执行手段,很可能导致被执行公司破产倒闭。执行法官将“查封”巧变“活封”,并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实现了申请人债权,也避免了被执行企业破产倒闭。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行庭法官朱文峰说:“ 虽然法院对机器设备查封了,但是我们允许企业对机器设备能够继续去使用,使企业的经营能够正常运转下去。得到资金的回笼从而实现债权的清偿。”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白皮书涉及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环境资源审判、行政审判等方面。2018年苏州全市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综合运用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执转破”等多种手段,引导产能落后、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民营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并审结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152件。同时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项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此外,经申请在苏州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集中管辖太湖流域内发生的一审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耿昊东 郭彧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