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备受关注的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苏州大学此前也已发布自主招生简章。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南京大学
一、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2019年自主招生将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招收具有明显学科倾向和良好个人禀赋,以及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计划总数不超过109人。
报考学生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在高中阶段满足以下条件:
注:五项学科竞赛获奖者应可从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http://gs.cyscc.org/)查询。考生仅能报考一个招生专业(类),上海、浙江考生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方法
一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24:00。
二 报名流程
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19年高考报名或高三年级未经PS的证件照片。扫描或拍照后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且提交后不得修改。
1.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南京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2.经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3.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证书原件。
4.身份证正反面。
注: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无异议。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代表性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三、选拔程序
一 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材料不清晰的视为无效申请。审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审核结果于4月底公布。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5月31日12:00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测试费。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 考核测试
分为体育测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测试时间为6月10-1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体育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结果作为优录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暂缓或免予体育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2.综合测试。审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参加面试,重点考查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重点考查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测试结果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三 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公示计划和综合测试成绩,参考体育测试结果分类别、分专业(类)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名单。
1.认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可直接录取(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执行。
2.报考A类考生中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3.对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4.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四 公示及录取
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名单、优录名单均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生效。我校不再与优录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公示生效结果即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我校将依据公示的优录政策及专业(类)进行录取。考生须在所在省份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且专业志愿与公示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录资格。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
2.报考条件: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优良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A. 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B. 其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或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相关证明材料。
2招生计划及要求
1.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30人,专业及高考报名科类如下:
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可报考自主招生的专业及选考科目如下:
2.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或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限报一个)。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其中,化学学科特长限报应用化学专业,生物学科特长限报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3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截止。
2.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须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材料须包括:
(1)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报名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2)报名申请表中所列各次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航空航天领域创新潜质类申请考生如提交相关获奖证书,还须提供项目的详细说明材料。所有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均须另附文提供有效核查渠道(如获奖名单所在网址等),否则视为无效。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5)个人自荐报告,阐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理由、个性特长、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未来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不少于800字)。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上述5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或电子照片)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填写上传、填写上传不完整、未上传证明材料者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4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中期间学业成绩、特长潜质与申报专业的匹配性及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劳动实践情况等,同时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各专业招生规模,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
2.测试
测试项目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根据选报专业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育项目测试,测试项目为体前屈、立定跳远和实心球(三项中选测一项), 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
3.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
(1)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优录名单。
(2)优录政策:非上海、浙江考生可享受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上海市考生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段分数线上40分,则予以录取。
享受优录政策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填报公示入选专业。学校将根据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所享受的优录政策、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4. 公示
优录名单经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将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同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列入优录名单的考生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5主要日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截止。
2.初审公布:2019年5月5日前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3.确认及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测试并缴纳测试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逾期未确认、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4.准考证打印:2019年5月30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测试时间、考场安排。
5.测试:2019年6月15日-16日,有关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如有调整,以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6.优录名单公示:优录名单于2019年6月22日前进行公示。
6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招生管理权力清单(试行)》运行流程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2.学校选拔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专家,建立本科招生评委专家库。由监察处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负责初审、面试工作。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确保公平公正。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由学校监察处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要求,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5.初审通过名单、优录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7联系方式等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52119051
咨询电话:4001810287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 址:http://zs.nuaa.edu.cn
注: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亦将作相应的调整,具体事宜以调整后为准。
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
南京理工大学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2019年招生计划115名。
二、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
1 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 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考生(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结合兴趣爱好,申请以下类别中的一类,并具体到专业(类),不可兼报,支撑材料必须与所申请类别学科特点相关;获得资格后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申请的专业(类)。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申请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见附录),其他省(区、市)考生按照申请类别要求科类(文、理科)申请相应专业(类)。具体类别如下:
1、 武器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兵器类、武器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之一。
2、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之一。
3、化工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化工与制药类、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之一。
4、数理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之一。
5、语言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专业可申请英语。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报名流程:申请人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 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 中上传个人陈述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类)及理由等情况。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的在中学网站、班级等公示的报名申请结果,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中学校长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中学校长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5)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证明材料上传。
(6)获奖名单须经主办方公示并能从官方网站查询。
(7)严格按要求上传所必需证明材料,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非相关材料而影响审核,责任自负。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及提交不清晰者不予审核),考生申请类别如与获奖材料不吻合,视为不合格。请考生于2019年5月1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2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按要求缴纳测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25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照片处由中学盖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4、测试
测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
测试说明:自主招生作为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规范测试过程,笔试、面试均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全程录像,面试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随机安排面试室,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取随机安排面试室,杜绝暗箱操作和舞弊行为;测试内容根据申请类别所需考核知识点分别进行设置,但不突破教学大纲,不需提前准备;测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三部分,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及体育测试,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及体育测试名单,并按“报考条件”分别组织测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根据自身实际,从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三个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测试,不可多选,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和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符合申请类别第1、2、4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数理综合、面试、体育
(2)符合申请类别第3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化学、面试、体育
(3)符合申请类别第5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英语、面试、体育
注: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5、资格确定
学校划定考生体育测试成绩达标线,达标者方可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结合各专业(类)生源报考实际、体育测试等情况,按“报考条件+申请类别+专业(类)”合理确定比例,分别拟定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所有获得资格考生名单于2019年6月22日左右在“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优录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被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2、被确定为优录对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按各省(区、市)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方可享受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录取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即可予以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上40分,即予以录取。
3、对于少数学科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专门进行面试,成绩优异者,适当放宽优惠条件。
注: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参见附录。
4、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工作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严格遴选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4、坚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按时向社会公示。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对于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附录: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及考生科类要求选考科目要求
南京师范大学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0名。
三、报名条件
考生需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且相关学科成绩始终在年级名列前茅,具体高考报名科类、学科特长、报名条件等见下表: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四、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本人获得的奖项,对应学科特长类别及科类,按下表填报招生专业(类)。
五、报名程序
一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二 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考生符合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具备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含高中阶段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每学期期末成绩单(须注明单科满分)、特长学科的年级排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以及此类材料在奖项公示平台、考生所在中学网站以及班级详尽公示的证明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其中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3.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4. 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六、选拔程序
一 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成绩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质量评估,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获得学校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及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等级等信息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 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且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2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自主招生测试费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 考核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项目测试。
1、报到安排
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2、学科特长考核
学科特长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体育项目测试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须参加体育项目测试。测试项目包含立定跳远、50米、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考生可从三项中选择两项进行测试,体育项目测试将在面试考核期间一同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4、成绩认定
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作为重要参考。对于体育项目测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进档后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四 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学科特长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80名。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取政策
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专业(类)一致,否则不予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学校将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http://bkzs.njn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
zhaoban@njnu.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号:
南师招生(nsdzsb)
招生咨询电话:
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十、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
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申请条件: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免笔试类:
①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②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
以上具体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
(2)笔试类:
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类)领域确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能提供高中阶段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者。
三、招生计划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95名。
四、招生专业(类)
考生仅能选择报考一个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相关的专业(类)。
同时,上海、浙江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江苏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科类及选测科目的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科类的要求。
苏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
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及大类所含专业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江苏高考选测科目栏空白的表示除历史、物理外的另一门高考选测科目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一门。
4.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
5.考生根据本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相关的1个专业(类)申请参加自主招生。
6.享受的具体优惠分值根据优录政策类型确定。
五、报名办法
即日起至4月4日18时止,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②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论文、专利等材料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③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⑤个人陈述,着重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800字左右。
注意: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上传申请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上述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以笔试类申请条件申请报考者必须提供中学或对应学科特长领域专家个人的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须由推荐者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推荐者按报名系统要求自行上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清晰可读。所有申请材料、推荐材料均无需寄送。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资格初审专家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结合考生所报考专业(类)进行资格初审。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不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
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2.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3.初试
初试为笔试,6月16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参加初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分专业(类)从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免笔试类考生直接获得复试资格。6月16日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复试资格线及相关事宜。
4.复试
(1)面试
6月17日进行面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2)体育科目测试
6月18日进行体育科目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体育科目测试结果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入选资格认定的参考。
5.入选资格认定
笔试类考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排序,免笔试类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两类考生分专业(类)分开排序,分别认定入选资格,入选总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50%以内。入选考生享受所报专业(类)对应的优惠分值。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将于6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公示的入围专业(类)。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另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
2.优录政策
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其余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类)享受对应优录政策,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优录政策条件并满足录取要求的即予以录取。
说明:除上海、浙江及江苏以外的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所享受的实际优惠分值按照“上表优惠分值×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3.录取
(1)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围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即我校普通类非定向招生计划所在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2)取得学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类)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3)录取名单将于7月25日前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有关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对于自主招生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
十、其他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大类招生的,分流后按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3.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组织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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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教育新闻记者/王莉莉 赵英雷 编辑/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