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微信已是我们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
用朋友圈记录生活的点滴已成为习惯
分享开心的片段
吐槽不顺心的事
……
但是,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
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3月18日21时许,丹阳市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区门口将涉嫌损毁公私财物的高某强(男,江苏徐州人,36岁),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的过程中,高某强的母亲采取拉扯、推搡、牙咬的手段,阻碍民警执法,欲阻止民警将其儿子带离,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并拍摄,严重影响民警现场正常执法。
居住在该小区的市民奚某涵(女,江苏丹阳人,29岁)和孔某仙(女,江苏丹阳人,34岁)用手机拍摄视频,编造警察打人等虚假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警察打人抓人啦,一帮土匪"、“警匪是一家,丢人丢到家......”等信息,导致不实微信被多人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后经丹阳市治安大队全面调查,已查实了上述四人的违法事实:
高某强的行为已构成损毁公私财物,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高某强母亲的行为已经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奚某涵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孔某仙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市民如若对民警执法存在异议,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利用网络、微信对正常执法民警谩骂、侮辱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同享权利,共担义务,共建文明理性网络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