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两者合并后,有人以为"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生育保险被取消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初衷是为了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两个保险基金之间的互济能力,实际上生育保险没有取消,只是在管理层面上合并实施。对于在职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就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扩大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负责人表示,因为以前有些单位不愿意缴纳生育保险,合并后对于生育保险的扩面也是有好处的。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有没有受到影响呢?专家表示:合并后只是经办渠道改变,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参保范围、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都没有改变。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
合并后,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根据意见,合并后的医保缴费比例为生育保险和原医保缴费比例相加,比如原来单位费率中,职工医保是7%,生育保险0.5%,合并后则为7.5%。职工个人依然只需要缴纳医保费,缴费比例不会有变化,既不增加单位的负担 也没有增加个人的负担。还需要提醒大家的一点,生育保险只针对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缴纳,自由职业者无法缴纳生育保险,但是可以自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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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李璇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