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徐州跨入全省第一方阵

2019年03月26日 11:23:18 | 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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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结束时谁都无法抗拒,但有些人的生命之花却可以开出不同的色彩。

  又到一年清明时。苍松翠柏间,新落成的徐州市遗体器官捐献园的铭名墙上,镌刻着135个名字。他们中的每一位都是为医学事业无私奉献的捐献者。

  从年龄最小者4岁女童早早,到年龄最长者95岁老人张文娴,他们遍布社会各行各业,有大学教授、离退休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外籍友人。虽然,每一位捐献者都已离开了我们,但他们生命的一部分却化作礼物,鲜活地生存在新的生命之中……

  遗体器官捐献,被誉为“献上生命的礼物”,是一项造福社会、泽及后人的善举,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也是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市从2011年底开始试点,截至今年2月,我市报名登记遗体捐献累计730人,成功捐献130多例,公众捐献人数及意愿不断增强,登记与捐献人数逐年提升。据江苏省红十字会赵凯副会长说,徐州捐献服务工作已经跨入全省第一方阵,遗体器官捐献的“徐州模式”初见雏形。在这背后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清明节前夕,记者展开了调查。

  启动试点 完善机制

  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落成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1年11月起,我市被列入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第二批试点城市,成为苏北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同年,徐州市红十字会成立捐献服务部,并陆续培养了4名器官捐献协调员。

  2015年,市红十字会召开遗体器官捐献推进会,北区OPO(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卫生、民政、公安、三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及ICU负责人参会,共同协调推动区域遗体器官捐献事业不断发展。

  2017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首次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列入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为各级红十字会更好地开展无偿捐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8年底,随着徐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的建成,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提供了集体缅怀纪念的平台,也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创造了有利条件。2019年3月17日,我市首次举行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300余名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深情缅怀。

  “今后,我市每年都将举行庄严隆重的缅怀纪念活动,表达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促进更多爱心人士、爱心机构加入这项事业,挽救更多生命,传递更多正能量。”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钟毅亭说。

  广泛宣传 简化流程

  登记与捐献人数逐年提升

  遗体器官捐献作为挽救他人生命与健康、促进医学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公益事业,加强舆论引导是关键。徐州市红十字会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呼吁更多市民转变观念,自觉投身到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行列中来。

  近年来,市红十字会主动联系多家媒体对率先踊跃捐献遗体器官的志愿者进行报道,通过舆论引导普及宣传、树立典型,提升公众对遗体器官捐献在救死扶伤、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方面的重要性、科学性认识,倡导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勇担责任和大爱奉献的良好风尚。

  2014年,捐献器官的公益广告首次亮相徐州。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市红十字会在市区1路、11路附、36路、69路共20辆公交车上,投放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广告。在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徐州医科大学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了6期“同在一片蓝天,让爱与生命延续”、“器官捐献,生命永续”主题遗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影响受众千余人。

  截至今年2月,全市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61例,捐献大器官174个,帮助170余位器官功能衰竭患者延续了生命,获得了新生,捐献角膜121片,帮助150余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公众对遗体器官捐献的接受与认可度越来越高。

  人文关怀 大爱无疆

  推动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

  自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份新职业就诞生了。

  “协调员,是做好器官捐献的协调工作,而不是劝说工作。”作为我市第一批考取资格证书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部部长张君贤告诉记者,成功实现一例器官捐献,牵涉到方方面面。发现潜在捐献者一般通过两种途径,一是捐献者家属主动联系红十字会,二是医院按要求上报潜在捐献者信息,主要是脑死亡患者、重症颅脑外伤患者。协调员代表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需要及时了解患者病情演变、器官功能状况,与家属进行沟通,宣讲有关政策法规,待家属全部同意捐献后,逐级上报市、省级红十字会,随即启动捐献程序,完成捐献法律手续,组织死亡判定,见证器官获取与遗体复原,完成捐献者缅怀纪念,帮助困难家庭申请救助事项等工作。

  在协调器官捐献的过程中,公安、司法、民政系统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事故办案民警、法医积极与伤者家属沟通,宣讲有关政策法规,初步确定责任认定与民事赔偿,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提供民事赔偿的司法援助,市第二公墓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建立了“长青园”,免费举行礼仪生态安葬,红十字会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家属开展慰问救助工作,主动对接民政、教育等部门为他们办理低保、减免学杂费、提供午餐补助等,做好遗体器官捐献后的一系列保障工作。

  每一位捐献者的背后,都有一个爱与付出的故事。当生命不可挽救时,自愿无偿捐献器官,让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正逐渐成为越来越多人表达对生命敬意的一种方式。正是他们用生命阐释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让“有情有义”的徐州精神光芒闪耀。

  从2014年实现器官捐献零的突破,到2018年遗体成功捐献11例、器官成功捐献20例,徐州市红十字会攻坚克难,依法履职,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广泛宣传动员,凝聚社会爱心,如今红十字的遗体器官捐献“徐州模式”新实践,正在让更多徘徊在生死之间的病患重获新生,让生命以这种特殊的形式得以延续,绽放不一样的“生命之花”。

  相关链接

  如何申请遗体器官捐献?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可带上身份证、3张1寸近照到就近的县市区红十字会、市红十字遗体接受站(徐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馆)、市红十字眼库(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现场书面登记,或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codac.org.cn)、关注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都可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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