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环境应急监测最新情况

2019年03月23日 12:56:21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我苏网讯 今天(3月22日)中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盐城响水“3·21”爆炸事故最新环境应急监测情况。

  根据22日23:00、23日3:00、23日6:00,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现场快速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各项挥发性有机物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均未检出,丙酮、甲苯、二甲苯有检出,但不超过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厂界限值及《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根据22日18:00和21:00采集的水样实验室分析结果,新民河闸内、新民河闸外断面检出了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22日18:00和21:00采集的水质样品现场挥发性有机物快速监测结果,18:00新丰河闸内三氯甲烷0.072毫克/升、二氯甲烷0.359毫克/升、二氯乙烷0.059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0.2倍、16.95倍、0.97倍,21:00新丰河闸内三氯甲烷0.062毫克/升、二氯甲烷0.221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0.03倍、10.05倍,其余指标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下一步,省环境监测中心将组织盐城、连云港、泰州、苏州等地监测力量继续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如有异常将及时汇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毕然 陈超 编辑/赵恩婕)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