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东海县教育局决定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227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岗位代码为131的岗位,学历放宽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表》)。对报考101-105岗位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东海县教育局群众工作站(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3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8-87800730。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东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5.部分岗位需提供连云港市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详见《岗位表》。
第2-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东海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 lyg.gov.cn/)或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东海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实现优秀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拓宽我县人才源头储备,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苏办发〔2018〕36号)及市人才新政二十条、县人才新政三十条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实施“百校菁才”计划,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高层次人才37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五)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报名截止(暂停)。应聘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江苏省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见《岗位表》),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两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两个站点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江苏省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安排表》(附件3)。
2.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岗位且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
“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详见《岗位表》。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其他相关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f54683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三日内回复确认。联系人:张飞魏璇;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9年 4月 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灌南县泰州北路 行政集中办公区)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各岗位开考情况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岗位且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详见《岗位表》。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灌南县泰州北路 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张飞姚雨馨;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一份;
2.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来源:连云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