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来了!

2019年03月04日 14:10:23 | 来源:连云港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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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从市发改委获悉

  我市今年春季中小学

  收费有关事项发布

  根据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和省、市教育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出台2019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为:
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伙食费,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项目为校服费(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社会实践活动费(城市中小学)。 
据介绍,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具体收费标准是这样的,一年级到九年级的社会实践活动费(城市)都是15元/生.学期。同时,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合计中不含住宿费,住校生可另收住宿费,收费标准仍为每生每学期1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校服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代收费项目为:
我市普通高中代收费项目为:教材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社会实践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伙食费。
其中,代收费的教材费、作业本费、社会活动实践费的最高预收标准分别为:高一245元、45元、15元,高二230元、50元、15元,高三22元、60元、15元,录音教材由学生自愿征订教材(含磁带)的收费明细也有具体标准。住宿费、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且遵循“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收费。

  据介绍, 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辅用书,将根据课程方案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超出经专家委员会审定的选用书目,学生根据选科要求自愿征订,实行“一教一辅”,按实际征订书目收费。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民办中小学校收费严格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各县区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时,应严格限定在省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时,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从严制定。

各学校在收取费用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经学生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做到按学期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并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同时要求,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等方式,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收费减免规定、投诉电话等。各级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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