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2日 19:42:3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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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减至30个工作日。《通知》明确,对建设项目环评违法问题突出的地区,省生态环境厅将采取约谈、区域限批等手段。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依规问责相关责任人员。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夏敬栋 王敏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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