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信用办指导开展了连云港市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申报、物业主管部门初审、市相关部门终审,市区121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已经揭晓。其中,连云港市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获评4A级信用企业,江苏迎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获评3A级,江苏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获评2A级,其余69家企业被评为A级。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信用度,去年8月,连云港市正式出台了《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按照信用分值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4A级)、良好(3A级)、合格(2A级)、基本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管理。评定为4A级的企业,将获得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省优企业的评比表彰;优先推荐参与政府重大项目或企业大型项目物业招投标活动;优先推荐企业管理人员评聘为国家、省、市级专家库专家成员;列入行业培训、观摩交流等活动的重点对象等大力支持。
下一步,连云港市将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企业诚信分值和信用等级,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公示及等级评价在规范物业管理与服务市场秩序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