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担鱼。3月1号起,长江常州段即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今年也是常州开展长江禁渔工作的第18个年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禁渔期内不再发放刀鲚专项捕捞许可证。
上午,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在新北区张贴《2019年长江常州段禁渔通告》。今年长江常州段禁渔时间为3月1号0时到6月30号24时。往年,禁渔期期间恰逢刀鱼捕捞季,省渔业主管部门会向我市长江渔民发放22本刀鲚专项捕捞许可证。但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今年禁渔期内将不再发放刀鲚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包括刀鱼在内的所有捕捞作业。对此,渔民表示理解与支持。
新北区春江镇新农水产合作社社长梁林坤告诉记者,渔民一年四季的收入主要是在春天,刀鱼这笔收入对渔民来说是非常可观的,每条船,像去年的话,都在二十万左右的收入,建议中央或者省市对渔民退渔工作要加快速度。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底以前,要完成长江干流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我市共有长江持证捕捞渔船62艘,持有船员证的长江捕捞作业渔民124人。渔民的退捕转产转业工作即将开展。
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科科员陈加雷表示,从建立生态文明的角度出发,长江要实施大保护,将有利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自然修复。
昨天(2.22)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常州海事局等部门,召集新北区春江镇和孟河镇的部分渔民,部署落实今年长江禁渔工作。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并组织张贴、发放禁渔通告100多份,在沿江江堤设立禁渔宣传牌22个。新北区农业局将做好长江禁渔期渔民生活补贴发放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公安、海事等部门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刘维扬表示,对电鱼使用禁用渔具捕捞的行为,将一律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捕捞的“三无”涉渔船舶、违法设置渔具的,一律收缴和强制清除,对非法捕捞的持证渔船,一律吊销证件。
相关部门呼吁,市民在长江禁渔期间,不捕捞、不食用长江江鲜,自觉抵制长江的非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