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贪图蝇头小利,
90后小伙孙某先后在涟水县城内的多家店铺,
将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
覆盖在店铺原先的收款二维码上,
非法获得人民币共计3700元。
2018年10月底到12月8日期间,
涟水县城内某电动车修理店、某牛羊肉汤店等
多个商铺门口的收款二维码被人掉包,
贴上了一个新的二维码。
某牛羊肉汤店的老板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这个店面已经经营三年多,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顾客基本都在使用扫描二维码付款。可就在最近,他忽然发现,自家门店上的二维码无缘无故多出一个“补丁”。“这块‘补丁’比原来的二维码小了整整一圈,我感觉不对劲,于是用自己的手机扫完之后,发现不是我的账户,这时我才发觉可能二维码被人给调包了。”
经涟水法院审理查明,孙某先后在涟水县城内的多家店铺,趁无人注意之机,使用“偷梁换柱”一招,在商家的收款二维码贴上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从而窃取顾客支付给商家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700元。
2月20日,涟水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相关法律依法判决,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其未退犯罪所得人民币3700元,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