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服务保障 实施差别化分担 八类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省市县财政共担范围

2019年02月22日 19:17:2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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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江苏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通过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力争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通知明确,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等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原则制定省基础保障标准;市县在确保省基础保障标准落实到位和财力可持续的前提下,可以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高出省基础保障标准的,所需资金自行负担。

  在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上,通知提出,省与市县按比例分档 差别化分担。省级财政支出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具体分为六大档,省分担比例从20%到70%不等。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冯源 夏敬栋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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