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自今年春节小长假第一天以来,共接到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78个,查处违法燃放、销售行为17起,行政处罚19人,其中行政拘留5人。禁放区没有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的人身伤害事故。
为保障禁放政策有效实施,南京公安、应急管理、城管等部门人员和广大街道社区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巡查,节后继续抓好巡查执法。警方对查证属实的,每起必罚。其中,雨花台警方对3起违规燃放人员处以行政拘留,高淳、鼓楼警方分别对违规燃放、买卖烟花爆竹者处以行政拘留。
2月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小市派出所查获一起在居民聚集区非法贩卖“彩珠筒”等烟花爆竹行为,警方依法对李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2月13日晚11点左右,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根据群众报警,在秦淮区凤游寺52号附近,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朱某、许某二人查获。经查,该二人于当晚走到秦淮区城墙南路,沿该路边走边燃放“鸟蛋炮”炮仗,共计20余个。公安机关对两人分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处罚。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方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