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这两名副处级干部,一个被逮捕,一个被公诉……

2019年02月15日 21:21:28 |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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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鹏亚(副处级)决定逮捕

  原泰州市国税局副调研员朱鹏亚(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泰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2月13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鹏亚决定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泰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赵旭东(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赵旭东(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旭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赵旭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1994年至2010年,被告人赵旭东利用担任兴化市张郭镇党委书记、镇长,兴化市副市长、兴化市委常委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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