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的第一个好消息来了!
啥好消息?
失业保险金上调啦~~~
之前有好多小伙伴都在感慨:
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失业人员,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近期,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全面提高我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对象为
2018年12月起
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和
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行新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
缴费不满10年的,从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调整为45%;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调整为50%;
缴费20年以上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调整为55%。
下限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为1.5倍。
根据新政策标准测算,
调整后我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月将增加约140元,
2018年12月1日以来,
按原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在近期将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
(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