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至25日,我市一批组建和重新组建部门陆续举行挂牌仪式,市委营商环境优化办公室、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外事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挂牌亮相,全市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市委营商环境优化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为“一牵头、三推动”,即牵头制订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举措,推动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地见效,推动部门转职能、转服务、转作风,推动全国唯一的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整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职责,成立营商环境优化办公室,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现淮安高质量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成为我市本轮机构改革的一道靓丽风景。新机构将按照职责定位,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破障碍、去烦疴、筑坦途,为企业经营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职责划转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济运行调节和电力、煤炭相关管理职责划转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承担以往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职责,市环境保护局不再保留。将市环境保护局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环境保护局其他职责及行政编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水利局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国土资源局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农业委员会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转至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和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保留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将原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的“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监管,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机制”职责划转至新成立的市医疗保障局,除此以外的其他职责以及原来由市民政局承担的市老龄办职责、原来由市安监局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将划转由新成立的市卫生健康委承担。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服务保障为基础,履行安置就业、困难帮扶、优待抚恤、权益维护、褒扬纪念等职责,协调各方力量,为国防、军队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相衔接、与退役军人贡献相匹配的制度保障体系。
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
市政府外事工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将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务管理职责划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将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职责划转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相关职责,市商务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参与反垄断调查等相关职责整合,对外保留淮安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市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市物价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以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监管,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机制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将完善统一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职能,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相关职责整合,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