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集赞是不少商家促销推广的一种手段,并不新奇,不过是否也可以用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呢?今天,扬州某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扬州市交警部门开始采取这种方式,对非机动车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记者向交警部门求证后得知,目前扬州市警方并未有这项规定,该消息属谣言。

不过,与此同时,记者留意到,的确有外地城市在尝试使用这种方式来教育交通违法者。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登录扬州发布平台留言讨论。
网传
朋友圈“集赞”可免罚轻微交通违法?
今天,扬州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关于“扬州市交警部门通过用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处罚、教育非机动车轻微违法者”的报道。
据该公众号发布的内容称,最近扬州人的朋友圈出现了一种特殊的“集赞”,非机动车车主违法后,要在朋友圈里发出,“我驾驶非机动车因什么原因在某某路段被交警查获,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集满30个赞,交警才会放行。
文章中还附加了一些朋友圈的截图,其中有市民在淮海路上逆行被交警一大队一中队处罚的内容。
求证
扬州市警方并未采取这种方式
扬州市警方真的在“放神招”吗?今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方颉。
“从我们大队的层面来说,我们并没有要求民警采取这种方式来进行处罚和教育,至于是不是哪个民警的个人所为,我们也在调查,也希望知情的市民向我们反映。”方颉介绍,据他所知,扬州市交警支队此前从来没有过类似规定。
记者了解到,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扬州市警方的确尝试过一些人性化执法方式,例如,在旅游旺季对外地来扬车辆在不熟悉扬州市交通状况的情况下,为避免拥堵,会采取一些人性化执法的方式;在对电动车违法的整治行动中,也有少量人性化执法的案例。“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出现任何一种交通违法,警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都是合理的,并不是说轻微违法就一定可以免除处罚。”
调查
外地有类似案例,遵循自愿原则
记者在网上搜索“朋友圈集赞”“免除交通违法”等关键词后,发现外地的确出现过类似案例。
其中,在去年4月22日某网站发布的消息中,记者看见了与扬州某公众号一模一样的图片,截图里,这位网友称自己因“驾驶电瓶车在滩头街逆向行驶被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据该网站报道,这是四川达州交警部门出的“奇招”,而达州交警一大队微博的截图也证实在去年4月16日,他们尝试了用朋友圈集赞的方式,教育处罚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此外,记者还发现,在湖北襄阳、浙江临海等地也曾有过类似案例的报道。据了解,这种方式并非是强制性的,违法者可以自愿发朋友圈,也可以接受常规处罚。
讨论
这样的做法,你觉得如何?
这样做似乎也是警方在人性化执法方面的一种尝试,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却听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有一位民警认为,“集赞”这种商业活动采用较多的方式,是否也适用于教育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者,还值得商榷;也有市民认为,这种方式可以让违法者变成引导者,学会换位思考,对安全、文明出行有一定意义。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钱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