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
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要债时能肆无忌惮。
最近,
市民丁某就因为讨债“用力过猛、路子太野”,
把自己折腾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被害人小李借了一笔钱,利滚利最后债务高达八十多万元,小李认为自己并没有这么多欠款,所以和债权人一直就还款问题没有谈拢。

被告丁某是扬州本地人,没什么正当职业。一天有熟人找到他,说有笔八十多万的债请他帮忙讨要,会重金酬谢。丁某动了心,喊了几个朋友,就去找债务人小李的麻烦,先是贴身跟随小李,小李去哪里,他们就去哪里。
死缠烂打十来天,债务人小李始终说无力还债。于是,丁某等人开启暴力模式,把欠债人关了起来,并对他实施了殴打,以及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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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小李受了不少皮肉之苦,伺机逃脱后报案。警方介入调查,将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暴力伤害的丁某等人抓获。最近广陵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认定,丁某等被告触犯非法拘禁罪,当受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检察官提醒:年底讨薪讨债事务多发,债权人在维护正当合法权益时,千万不能使用软暴力以及贴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来索取债务,切不可踩过违法的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