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过年了
逢年过节
烟花爆竹成了增加喜气的首选
烟花虽美
那些绚烂的背后
却隐藏着安全隐患!
今年的春节
这样的情况
有望不再发生了!


禁放这样做
为全面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确保春节、元宵节等燃放高峰期禁放效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昨天下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召开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

会议提出,将通过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现场管控,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执法查处等手段,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燃放安全隐患,全力提升禁放工作成效。
新闻链接
2018年8月1日,《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生效实施,泰州市区正式进入烟花爆竹禁放时代。
据了解,自从去年禁放实施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警情290余起,查实处理违法燃放行为3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8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670余件。
下面小编再给大家复习下
禁放范围和举措
禁放区域
市区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共119平方公里,涵盖人口65.7万余人。
1.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周山河以北、南官河以东、兴泰公路(经永定快速路、东风快速路至周山河)以西区域。

2.高港区: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区域。

3.姜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区域。

除禁放区域以外,《条例》还设定了9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3、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
4、商品交易市场,住宅小区;
5、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城市快速路沿线;
6、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7、城市绿地、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
8、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销售场所,输气(油)设施,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以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小编友情提醒:这9类禁放地点,主要针对划定的禁放区域外,小伙伴们千万要注意喽!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外,每日6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八燃放烟花爆竹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同时,《条例》还设定了3个重点禁放时段:
中考、高考期间;
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这3个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机关干部、基层组织、志愿者等将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对于不听劝导,仍然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三个禁放时段,违法燃放的一律予以从重处罚。
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86895015。
各区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
海陵区86331970;
高港区86960265;
医药高新区89690010;
姜堰区80512056。

新闻1+1
高港查处2019年首例违法燃放
2019年1月4日,泰州高港警方查处了2019年来泰州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当天上午10时许,高港区金某喜迎乔迁之喜,抱着侥幸心理在居住的楼下燃放烟花爆竹庆祝,被正在小区巡查的工作人员发现,后被民警追踪查获。

根据《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公安高港分局对金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罚款100元。
禁燃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部分来源 平安泰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