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除夕杀3人“为母报仇”一审被判死刑 当庭表示上诉

2019年01月08日 08:47:46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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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汉中中院

  案件详情

  2018年2月15日12时20分许,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原三门村2组)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扣扣(男,35岁)持刀将邻居王自新(男,71岁)及其长子王校军(47岁)当场杀死,将王自新三子王正军(39岁)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张扣扣潜逃。 2018年2月17日7时45分,犯罪嫌疑人张扣扣于到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8年9月27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依法提起公诉。

  12月25日,该案在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次庭前会议。 

  案件经过

  2018年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在自家楼上观察到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都回到其家中并准备上坟祭祖,张扣扣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在王校军、王正军一行上坟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先后向王正军、王校军连戳数刀,随后张扣扣持刀赶往王自新家,持刀对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连戳数刀,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然后张扣扣返回自己家中,拿上菜刀和事先装满汽油的酒瓶,将王校军的小轿车玻璃砍破,在车后座及尾部泼洒汽油焚烧,之后张扣扣逃离现场。

  此前报道

  22年前的一场斗殴中,陕西汉中的张扣扣母亲被王家人打死。王家三子王正军因故意伤害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共赔偿张家9639.3元。

  2018年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涉嫌将王家父子三人当众杀害,酿成了除夕日复仇惨案。

  因对王正军故意伤害不服,2018年3月30日,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向汉中市南郑区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同时,也提出司法赔偿申请。31日上午,南郑法院立案庭法官口头告知张福如和律师,该案的刑事申诉不予立案。

  2018年10月,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依法驳回申诉人张福如(陕西汉中市“2·15”故意杀人案嫌犯张扣扣之父)对原南郑县人民法院(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提出的申诉,对其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并向其送达了驳回申诉通知书和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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