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0号下午3点,
在市区雩龙路镇澄路路口,
发生一起电动车与面包车相撞事故。
昨天,京口交警部门
开出今年首张电动车全责罚单,
认定电动车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监控画面
京口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方钢:
可以看到有一辆电动车,一直在机动车道行驶,在行驶到快靠近路口的时候,这辆电动车突然向马路中间转弯,走公交车的后面,突然逆向行驶,被迎面正常行驶过来的面包车撞倒。

△监控画面
监控画面显示,
这辆面包车行驶到路口时,
按直行绿灯正常通行,
并且减速慢行,
电动车突然窜出后,避让不及,
这才引发事故。

京口交警大队民警 沈伟: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实行分道通行,这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有两个违法行为,一个是没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第二个,他 逆向行驶,没有实行右侧通行,交警认定,在这起事故中,电动车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表示,电动车主是一名女性,
所幸只是轻微软组织挫伤,
没有生命危险,
但是她将承担自己的全部医疗费,
以及两车的全部车损。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这不仅是保障自己人身安全,也是对家人、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