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17号》,批准发布646项国家标准和1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泰州靖江市人民政府主持制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及参与制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两项标准名列其中,正式上升为国家标准,并于发布当日正式实施。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是泰州靖江“1189”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项目中主要的两项标准。
2014年,国务院综改办、国家标准委启动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基于10多年来泰州靖江市农村综合管护取得的丰硕成果,遴选泰州靖江作为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市。
从2004年开始,泰州靖江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实施河道、道路、村庄、绿化“四位一体”综合管护新模式,按照“水清、岸绿、田美、路硬、村洁”的管护要求,建立覆盖该市乡镇的责任考核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现象。

2015年起,泰州靖江市将河道、道路、村庄、绿化“四位一体”升级为河道、道路、村庄、绿化、农村公共设施、小农桥、涵洞及灌排设施“八位一体”综合管护,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努力缩小城乡环境差距。泰州靖江市农村环境综合管护模式两次获得江苏省农村工作创新奖。

泰州靖江市按照相关要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靖江市市场监管局、靖江市委农工办等责任部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起草完成了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通则、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绿化管理与养护规范、公共厕所管理与维护规范,并通过专家评审。2016年12月27日,靖江市制定的5项标准作为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靖江市分档遴选三类试点村,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标准实施,形成了具有靖江特色的“1189”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模式(“11”即1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8”即农村“八位一体”综合管护,“9”即九大运行保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1189”成为江苏省唯一入选的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国务院综改办、国家标准委从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县(市)中,挑选有推广价值的内容,整合成国家标准。泰州靖江市农村综合管护的成功经验为国家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起草提供了有力借鉴。比如,起草时从人员、制度、设备、集中管护、公众参与、信息管理、满意度调查方面作了细化规范,获得专家高度认可,认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为我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供了样板。
来源:泰州靖江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