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教育部发出通知
要求2019年毕业的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要实现这个目标
应当做到哪些事呢?
来看看教育部怎么说
加强就业教育: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知识内容,开展生动有效的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公费师范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改进就业服务:
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开发布。
全部落实岗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全部落实任教学校并入编入岗,严禁“有编不补”。
2019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2019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规范跨省任教:
严格按照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条件,规范执行跨省任教审核程序和手续。
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双方一致同意后办理跨省任教手续。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负责管理。
公费师范生在服务期内申请跨省就业的,须报请归口管理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家和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跨省就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严格履约管理:
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无特殊原因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
公费师范生因生病不适合从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重新改派就业;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实行督查通报: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督查机制,适时检查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对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将酌情减少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落实政策保障:
各地、各有关中小学要切实制订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吸引公费师范生回省任教、终身从教。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确保公费师范生顺利就业、安心从教。
各地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持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优惠等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盐城的童鞋们
看了这么多
是不是有点心动
想去念公费师范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