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对象为宿迁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正式登记工作于2019年1-4月进行,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进行登记。监督举报电话:宿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527—84368236。
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沭阳县:0527—83593513
泗阳县:0527—85271015
泗洪县:0527—80820176
宿豫区:0527—80701869
宿城区:0527—82960292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0527—88859636
市湖滨新区:0527—84837820
苏州宿迁工业园:0527—82868450
市洋河新区:0527—8266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