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19年01月01日 19:37:07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月1日起,将有一大批新规开始实施,将更好地为百姓生活保驾护航。

【个税新政让纳税人获得更大减税】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施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支出将首次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已经上线,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今天正式投入使用。

【首部电商法整治网购乱象】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拒退押金、恶意搭售,最高将面临50万元罚款,恶意刷好评、擅自删差评也被明令禁止。

【63种药物进口重要原料实施零关税】

  《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对国内生产治疗癌症、罕见病、糖尿病、乙肝、急性白血病等药品亟需进口的重要原料实施零关税,涉及31个税目项下63个品种。

【中山陵景区正式实施预约参观制度】

  2019年1月1日起,中山陵将正式实施预约参观制。散客可通过南京钟山风景名胜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预约。预约总数为工作日1.8万人次每天,双休日及一般节假日3万人次每天。景区建议散客提前一天进行网上预约。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提高商品限额上限】

  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

【江苏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网上亮照"】

  自2019年1月1日起,江苏省依法应当办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原则上统一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网上亮照,全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其首页显著位置,依法持续公示电子营业执照的链接标识,并保证链接信息的真实有效。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敏 沈杨 郭艺 李栋 吴刚  编辑/朱一普)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