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社会资本助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近日,江苏率先发布《关于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打破农业农村发展瓶颈,为乡村振兴注入资金活水。
据统计,社会资本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投资主体,截至2017年,江苏农业固定资产投资472亿元,其中,社会资本在农业固定资产投入中占比超过80%,民营资本投资农业固定资产占比较全国平均高10个百分点,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根据前期调研,新近发布的《意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发挥自身优势,投资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乡村产业集聚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乡村生活服务业、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绿色循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装备业等8个具备盈利条件且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领域。
为解决制约社会资本投资的突出问题,《意见》鼓励各地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加快构建支持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以备受关注的建设用地供给为例,《意见》明确各地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严格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少量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的政策;每年单列一定比例土地利用计划,专门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评估后,可以作价入股与社会资本合资建设经营乡村旅游、产品加工等设施;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逢建必报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居民利用自有宅基地与社会资本、城市居民合作建房,租赁合作经营房产,共享收益。
对于这一创新性政策的出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计划处处长邹芳刚告诉记者,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不仅仅是做项目搞经营,而恰恰是发挥了一个引领作用,不仅带来了人才,而且也带来了理念,可以起到一个催化剂的作用,会把农村的资源更充分地挖掘起来,发挥它更多的效应,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农村资源的增值,最终给农民带来切实的收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郝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