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行人还是司机都应当遵守交通规则,随心所欲的过马路方式不仅是对自己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近日在昆山,一辆公交车在转弯时突遇电动车“鬼探头”。
事发当天,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吴淞江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虹祺路花园路上发生了车祸,一辆公交车撞上了电动车,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了解到,当时陈某驾驶的公交车沿花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虹祺路路口正常右转,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对向车道行驶的公交车后部蹿出。陈某见状第一时间踩了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电瓶车驾驶人张某刹车不及,直接撞到了公交车上,索性并无大碍。但是因为急刹车的惯性,公交车上的三名乘客跌倒,其中一名腰椎骨折,随后伤者被紧急送往医院。
警方表示:在此次事故中,张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越过中心黄实线的违法行为,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在穿越马路时应当行驶至路口按照信号灯通行,在没有信号灯时应当在确保安全之后下车推行穿越道路。切勿贪图方便,随意横穿马路而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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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孙艳 编辑/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