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 江苏出台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12月15日 18:36:4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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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时空》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苏近日出台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办法将失信行为根据失信程度轻重划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两个等级。相关行为主体的初始信用评价分为100分,每发生一次严重失信行为,扣50分;每发生一次一般失信行为,扣5分。失信行为有效期满后,重新计算信用评价分。严重失信者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相关行为主体根据信用评价分成五个等级,最高为100分的五星,最低为29分以下的一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信用评价在四星以下的将累计扣分;采购人原则上优先选择信用评价为三星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陈振宇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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