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版颁布,今年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35周年纪念日。同时,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也在今年展开,目前对普查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已基本结束。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关系着国计民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计量表”。其中,经济普查每5年一次,在尾数逢3和逢8的年份实施。2018年,全国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对经济社会状态进行新一轮的摸家底、大调查。记者从南京市统计局获悉,目前,经济普查的第一阶段清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
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仲玉琪介绍,经济普查一共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把普查的单位清点好,目前这个阶段已基本结束。第二个阶段是每个单位把数据填好,报好,审好,这一工作将从2019年1月1号起正式开始。到2019年六七月份,就进入第三个阶段,对普查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相较于5年的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对象在范围上没有大的变化,但是在从结构上出现许多新兴状况,一些互联网企业,一些战略型新兴产业在增多,新业态、新的组织模式在这一次的经济普查单位中显示得更加突出。”
经济普查针对的企业不分大小,上至年入亿元的大公司,下至年营收几万几十万的个体户,都是普查对象,应依照《统计法》如实上报数据,配合全面性调查。江苏省统计局、南京市统计局和江北新区管委会也专门在江北的弘阳广场举办了经济普查广场宣传活动,接受的市民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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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党思潮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