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兴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兴化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徐学坚及其特定关系人邰寿红受贿一案。

兴化市检察院指控
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学坚在担任兴化市张郭镇镇长,党组书记,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4228000元以及积家牌手表一只;其中徐学坚特定关系人邰寿红参与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1800000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定罪量刑证据,徐学坚、邰寿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学坚、邰寿红进行了最后的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兴化市150多名党政干部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徐学坚其人
徐学坚,1965年2月出生,江苏兴化人,本科学历,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
历任兴化市张郭镇团委干事,党委宣传委员、宣统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2002年4月任兴化市老圩乡党委书记;2005年3月任兴化市张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10月任张郭镇党委书记;2012年5月起,任兴化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新闻背景
今年8月1日,徐学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9月18日,徐学坚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兴化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18年9月18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9月27日,兴化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徐学坚决定逮捕。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徐学坚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邰寿红(已由兴化市检察院决定逮捕)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贿赂,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

(来源 泰州市检察院)





